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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又将开始。在多年的高考实践中,地区间的公平问题始终是人们争论的话题,其中就有不少教育界人士、人大代表认为,高考应当回到全国统一命题的状态。这种声音也得到了一些考生家长的支持。不过实际上,全国统一命题的做法,不仅不是追求公平的可靠途径,更会造成另外的问题。[详细]
第284期
呼吁恢复高考统一命题的声音,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的一些“异地考生家长”。他们往往是从外地来到沿海大城市工作,甚至不少也有不错的收入,但是只因一本户口之隔,他们的孩子在城市入学都会遭到种种困难,其中高考更是难中之难。由于没有户口,这些考生将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高考,而由于不同省市高考考试形式和试卷都有差异,这些学生在高考复习上将遇到很大的不便。正是出于这种原因,这些“异地考生家长”常常呼吁全国统一命题,使得他们的孩子与本地学生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事实上,由于录取分数线的本地照顾,大城市的本地考生常常比较容易进入本地的重点大学,而相比之下,异地考生虽然一同入学,却没有这样的“待遇”,这就是异地考生和家长眼中的不公平。200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为997.1万名,异地高考引发的利益冲突确实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高考分省命题的另一问题是“高考移民”的出现。由于分省命题,而各地试题难易度不同,最后的录取分数线也不同。在一些偏远省份,如青海、西藏等,进入较好大学也相对容易。这使得一方面是外地考生希望能够在就读省份高考,而大城市中不少父母拥有较多社会资源,又本身学习不够好的考生,就会想办法把户口迁出去,迁到政策倾斜的省份,只要进行一些针对性的复习,在最后录取过程中能够比在原来的本地高考取得更好的结果。
海南省一度是“高考移民”的重灾区。海南2000年前每年高考移民人数只有不足200人。但在2001年,海南高考移民暴增至1500人,2002年增至2032人。2005年,高考移民在海南达到疯狂极致,为9793人。平均不到5名考生中,就有1名高考移民。当年的海南省理科状元就是高考移民。2006年以来,由于政府开始意识到问题并着手清理,这种现象才慢慢减少。
不过,无论是异地考生问题还是高考移民,仔细分析,其本质都来自于户口不同而享受的招考环境、待遇不同。异地考生在大城市学习,他们的父母为大城市纳税,却不能与他们的同学享受同样的招考环境,必须去户籍所在地考试。那里又通常是人口大省,大量考生去挤本地那并不充裕的高等教育资源,离开本省读大学同样是困难。而一旦有人呼吁异地考生就地考试,又会有大城市本地人认为这挤占了他们的教育资源。虽然几乎同等纳税甚至为GDP增长贡献更多,外地考生只是因为户口决定政策资源分配的就制度拦在了外面。
那些去偏远省份的高考移民也是一样。实际上对偏僻省份在招考政策上的政策倾斜本身也是基于基本固化的户籍状况。由于户口不能随意迁移,政策就理所当然依靠户口来辨别谁能享受倾斜,而谁又不能。与苦于没有门路获得本地户口的外来务工者不同,他们却拥有太多的“门路”,通过这些方法转移了户口,从而获得了享受政策优待的机会。这仍然是户口制度造成的。
户籍是中国自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一大制度,也衍生出了包括异地高考在内的诸多问题。其根本上来说是因为户籍决定了国家资源分配。虽然户籍制度不可能很快改革,但是政策资源的分配方式仍然可以逐步改革,逐步减少户籍差异在其中的重要性。例如,异地考生家长实际为当地贡献了大量税收,而高中教育本身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范围,学生已经完全自费,在这种情况下,赋予异地考生平等的考试权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政府要推行公平,那么这种公平是完全应有的,本地人的反对意见反而是不合理的偏见,凭什么外地人纳税都供你们享受?目前,这种异地学生就地考试的改革已经准备开始试点,山东省准备在2014年开始开放异地考生的高考。不过,山东作为生源大省,对于考生来说是出名的难,开放就地高考的实际意义不那么大,不过,作为改革的窗口,仍然可以期望这项政策推向全国。
其实,不仅是异地考生,在解决高考移民的问题上,政府采取的措施实际上也是直接否定了那些移民享受的资源分配,即并不强制取消考生的户口,但是剥夺当年录取的权力。虽然有些过于铁腕。但是使资源依纳税而非户口分配,这个思路是对的。解决高考的不公平并不得非靠统一命题。
提议全国统一命题并不仅仅应该是停留在理念上,实际怎么实行也是个问题。比如说,如果实行全国统一命题,那么招生要不要全国统一招生(即划定全国统一的分数线)呢?如果全国命题而仍然各地分别招生,那么实际上原来的异地考生仍然需要以户口所在地的分数线来入学,挤的仍然是原来那条“独木桥”,不能享受就读地的招生待遇,只是复习考试方便了一点而已。同样,对于“高考移民”,只要把户口移到偏僻省份,又没有被查出来,那么仍然可以享受较低的分数线。总之原来的不公平仍然存在。
那么如果全国统一招生呢?这也是一部分支持全国统一命题人士所主张的。当然,如果做到全国所有考生都用一张试卷,共享同样的分数线,确实能够做到“绝对的公平”。不过,这样的“绝对公平”也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各省市招考政策差异并不是纯粹来自主观意愿的“怜悯”,而是出于各省市的实际教育状况。有些省份教育资源丰厚,教育行业发达,考生无论综合素质或应试能力都较强;而有些省份比较落后,教育资源较少,考生质量也不好。这种政策倾斜本身就是为了照顾这种现状而谋求公平的结果。虽然这种倾斜未必经过科学量化,但是完全取消这种倾斜势必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中国目前的教育系统,仍然大部分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样貌。无论是偏远山区还是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教育资源仍然是政府所有。对于教育资源高度私有化的外国,既然学校是私有,那么招收那些学生全凭学校意愿。但是在中国,无论大学还是中小学,绝大部分都是公立,那么这实际上是一种资源分配。既然是政府的资源分配,那么就需要追求公平。在中小学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状况下,在高考招考政策上对若是省份予以照顾的方法仍然是追求公平的必要校正。从长期来看,鼓励各种民办教育才是解决教育资源稀缺的根本办法,但是在这些发展起来之前,这种追求公平的手段仍然应该存在。
用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追求公平,不过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如果呼吁者真正追求公平,不妨致力于区域发展,改变地区间资源不均衡的局面,而非在高考的小范围里片面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