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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电厂斗国企:愚公移山式的挑战

    “山东首富”张士平家族的魏桥集团,自办电厂、自建电网,旗下企业和家属区均享受到了电网公司低1/3以上的电价。敢于自己争利,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公司看不下去了,据报道,二者既有在政府层面的“文斗”,也有在田野间的“武斗”。就在4月底,国家电网也与陕地电为争夺市场发生冲突。面对雄霸市场的垄断电企,民资若想有所发展,无异于愚公移山。 [详细]

第268期

  •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 中国网络电视台评论频道出品
  • 责编:李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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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涨声一片,民意才是硬道理

     “听证会”变成了“听涨会”,居民们有苦说不出。距离全国范围内实施梯级电价还剩半个月的时间,上周,北京等地陆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显然,无论改革后的电价将影响多大的范围,价格总体上涨已成必然。在山东,有人提出,除对用点多者提高电价外,还应对用电少者进行价格优惠。也许有千万条理由可以证明涨价的合理性,但对普通人来说,这确实是个悲剧。
       反观这间自办的电厂,商业用电价格0.6元/度,比国家电网便宜0.2元/度,如果商家用电量大,电价还可以更便宜;在集团家属区(集团共有员工16万人),电价是0.35元/度,而家属区之外,国家电网的居民用电价格超过了0.6元/度;集团旗下工业用电0.3元/度,而当地的工业用电价格接近1元/度。无利不起早,旱涝保收的国企懂得这个道理,低价电绝非发善心,私人企业主更懂。

科学控制成本,“小”企业自负盈亏

     据报道,魏桥集团发电的机组都是6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其效率本身就比国有企业动辄6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机组低,而魏桥集团却用这些低效率的机组生产出了价格更低的电。
       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人力成本的降低,2007年,一位自称是“上海电力系统员工”的网友曾在网上晒出工资单,1月月结22711.76元。据报道,我国几大垄断行业的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非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将工资外的隐性收入考虑进来,差距更大。而据魏桥集团的员工表示,自己的待遇与系统内的相比起来差了很多。从该集团的官网上可以看到,集团总资产650亿,是我国最大的棉纺织企业,是民营经济的翘楚;与世界排名第7总资产超2万亿的国家电网相比,自是渺小了许多。

只为电价买单,不承担过多责任

     在国家电网的网站和各地方政府的网站,我们都可以找到电价公开的相关信息。但页面上仅仅显示了各类价格,对于电价成本,则没有任何公开的数据,“涨价的前提是公开成本”也成了人们的基本要求。
       普遍认为,电价成本共分两部分,发电和输电两部分。但在我国,电企却要付出更多。据报道,在山东,每一度电中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钱、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8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0.4分钱等系列费用。有官员认为,国内的高电价体现了国企的责任感。但居民用电却要为他人的福利买单,强捐模式下的高电价只能是普通人“被责任”的体现。
       德国每度电价构成如下:发电企业所得占37%,电网利用费24%(用于电网的维护和扩建),增值税16%,特许销售税7.7%,生态税8.8%,其他杂税6.2%。某公司税收之外的电费为0.054欧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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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的社会福利性质一直不容忽视,也只有国家电网般的巨无霸企业才能承担得起在全国各地铺设输电网络的任务。(图为工人在进行农村电网的改造与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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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枪:为抢一口饭,拳脚来相见

     大企业自己绕开国企,发电省钱,显然引起了国家电网的不满。报道中提到,魏桥集团曾多次与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公司发生暴力冲突。类似的争电“武斗”已不是第一次上演了。
       国家电网成立10年来,陕地电(陕西省市场占有率仅为30%)始终不肯向其他地方电力企业那样,乖乖地与之合并。因此陕地电此后的电厂项目审批受阻,这也直接导致了两家供电企业矛盾日渐升级。就在4月底,双方爆发了冲突,国家电网榆林市供电分公司330千伏输电线路保电现场负责人称:“当天,超过200名陕地电力职工强行拉线穿越了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330千伏输电线路……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警方及特警60来人。” 早在 2008年,陕地电咸阳市长武县供电分公司就曾与国家电网公司发生过类似案件。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月初,南昌两家公司为争夺地沟油的“开采权”动起了手,起因也是小公司不满大公司对地沟油市场的垄断。可见,不管是电力还是地沟油,在一些人眼中,争夺紧系民生的暴利,有些手段十分管用。

暗箭:前有玻璃门,挡住有梦人

     一边是国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部分垄断行业,一边却是电力垄断企业的“无下限”扩张。在能源行业,电厂、水电站有外资和民资参与,但供电系统只有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同处能源领域,民资若想,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必须有中石化的供油协议”。如果对“霸王条款”不满,就只有转身退出这一条路。
       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曾评价到,但“由于准入审批条件模糊、程序繁琐、缺乏透明度,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障碍。由于行业垄断势力强大,行业待遇不公平,民间资本同时面临‘进去了又被弹出来’的‘弹簧门’障碍。”此外,电力垄断往往从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条龙垄断”;吸引外资成了地方政府主要着眼的政绩,对于民资的热情不大……连自身生存都面对危机,民资要想有所作为堪比愚公移山。

结局:无奈上梁山,终得被招安

     “厂电分离”的改革措施推行之后,国家电网公司则全力发展投资高达6000亿元的特高压电网,铲除电改方案的基础区域电网,然后形成全国一张大网,由此继续巩固其垄断。前文所说陕地电与国电的冲突正式由此而生。有消息称,国家电网与魏桥集团达成了共识,欲重新联网,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在开足马力不断前进的垄断国企,民资所作的努力看上去就是螳臂挡车。
       国家电网的扩张不知着眼于与其争利者,在对上游企业一系列的“收编”中,国家电网扮演了多个角色。其中既有设备技术标准的制定者,设备样品的检测者,还有设备的制造者。最关键的是,国家电网还是唯一的招标方和采购方。在石油化工领域、在医药领域,民资被招安的剧情一直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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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是普通民众较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但专家认为电价的上涨趋势不可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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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发展非公经济一直是纸上谈兵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2012年,增补过的“新36条”,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则觉得“新36条”就是重申了一下“旧36条”的核心思想,变化不大。
       条例变化不大,实施的效果同样不大,“非公36条”里“有条件、符合资质的企业”等说法多有模糊之处,就方便了一些职能部门在具体“条件”和“资质”上设置门槛;在很多领域,民资已经找不到可以立足之地,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垄断了全国的电力供应,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国内可供勘探开发的区块早在十年前就已被“抢光”,国企想插足勘探开发都无计可施,遑论民营资本。“非公36条”无处不在强调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但它只是一篇文章,一只“纸老虎”。

攥在手里的利益,怎能轻易放开

     若想电价下降,最好的方法是引入竞争机制,1998年之前德国电力企业送电范围按照区域划分。市场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垄断,电力价格任由发电企业决定。在那之后,德国开始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根据《能源经济法》,打破供电方地区限制,消费者自由选择供电企业,两年后,消费者明显感受到价格的下降。
       但在行政垄断的背景下,国企不远看到竞争者,自然不愿将到手的食物与他人分享。据报道,厦门曾组建了十大国企集团,从外贸、房地产、物流到风味小吃、罐头食品统统参与经营。厦门泉州商会的人士说:“国企什么都做了,民间资本还能有多少空间?旧36条、新36条都说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像厦门市有路桥公司,架桥修路还可能有我们的份吗?”

垄断的雪球越滚越大,吃亏的是普通人

     在国内,除垄断行业内的从业者,几乎所有人都要感叹生活在这样的市场中无异于“任人宰割”。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说,很多企业“不争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某些政府部门“不像话”。由于垄断行业企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权无偿占有了国家的资源,并把因此而获得的利润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并且当整个行业出现亏损局面时,他们的工资依然在上涨。
       行政垄断的背景下,市场缺乏竞争对手,电企不需要去思考如何更好地提供产品,企业的行为缺少应有的监督,电价的调控不需要以市场为准则,成本可以不对民众公开,各种听证会走个过场即可。两桶油的油价惹人不满,地方政府垄断土地资源导致房价攀升……普通民众只能拿着“非公36条”抱怨,回过头来,买单的仍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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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自主发电,让旗下产业和员工享受低廉的用电;一个企业垄断者全国的电力供应,却不愿公布电价成本,并强制在其中掺入各种收费。这两种企业相比,哪个更有责任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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