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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 第69期

地方版“国五条”密集落地


    截至3月31日,北京、上海、深圳、大连、济南、合肥、厦门等城市相继出台调控细则或调控要求。各地新出台的“国五条”引发了社会极大的关注,很多专家和市民表示,“细则”仍旧太笼统,不够“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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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五条”靴子落地 “满五年唯一”房源走俏

记者:杜雨敖  时间: 2013-04-02

核心提示:上海“国五条”细则在3月30日傍晚出台。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房源成为市场新宠。

各方关注的上海“国五条”细则终于在3月30日傍晚出台。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从内容来看,沪版关于20%个税的征收规定,基本“照搬”此前中央国五条的要求。

沪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上海税务官方微博给出权威回应:“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交易现场:20%个税严格征收 “免税”还要看执行

4月1日,记者来到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流量较本月前几天明显减少,但在二楼办税服务厅窗口前,仍有不少人在排队。税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新的通知,还是执行老政策。”所谓“老政策”,即不能追溯房屋原值的按交易总价1%-2%征收。而在交易大厅的普通市民对即将实施的沪版“国五条”表示有了心理预期。

市民陈先生和范先生分别是一套商品房的上下家,今天一起到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我们是上个月达成交易意向的,在签合同的时候就约定,一旦新政执行,此套房屋需要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此次交易就宣告无效。”陈先生希望明确相关税费仍按原政策执行的消息,能让他们尽快完成交易。

市民刘先生刚刚购入一套住房,对于“20%个人所得税”则显得并不敏感:“我们的约定是税费各付,如果真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那也是上家的事情,和我无关。”

实际上,目前上海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第一种是部分房屋不能核实房屋原值,如以前的福利分房,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是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第二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

专家观点:上海经得起调控

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认为:“20%所得税与北京口径一致,但上海限购审核更加严厉,上海早就对本地单身限购一套了;当前上海房价涨幅是四个一线城市中最小,故最易达标;二套房贷首付与利率皆可能提高,留有预案,房价不听话则棒落。”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先生认为:“上海是经得起最严厉的调控的。我们也能看到上海市政府对市场的判断相对显得保守,对于市场购买力的判断不如我认为得那么好,北京细则显得更有信心,北京市场购房力更强。上海细则也是国五条的重申,土地供应、控制价格等,都比较宽泛。”

上海汉宇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宏睿认为:“上海细则并没有讲到细节上,没有具体操作措施。很多内容只是根据国五条进行优化,最不细的是20%的政策,没办法监控,操作起来会有一定困难。总体来说细则没想象那么严重,会有点降温,各方都有自己的解读。对市场来说会影响短期成交量,但如果没有更细节的执行方案,效果会有折扣。对开发商来说,限贷限购政策还是有一定影响。”

业内人士:20%个调税对是否扣除如装修、房贷利息等未说明

记者电话采访上海盘谷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海,他直言,相对于广东和北京细则,上海细则对于20%个调税是否扣除如装修、房贷利息等未说明,因此还需要期待后期的细化。

上海中原地产的销售人员吴涛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出现变化,3月28日他就要求三方补签一份协议,“我们和买家、卖家都约定好了,如果政策发生变化、个税要调整,并且双方协商失败,那么交易就取消。补充协议中明确写清,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所付出的费用比协议中写明的更高,买卖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家,中介也必须将中介费全额退还给双方。这个比较特殊的阶段,还得多留个心眼,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吴涛面对记者,说话都已经筋疲力尽。

市场走势:“满五年唯一”房源开始走俏

在个税政策没有明朗前,部分急于出售房源的卖家开始降价,最快的成交甚至以“小时计”。但是政策出台后,“满五年唯一”房源开始恢复原价甚至提价。

记者走访了静安区的几家中介公司,一些“满五年唯一”房源的卖家纷纷将原先降价出售的房屋恢复原价,而这些房源都是在几天前降价的。据上海中原地产昌平路公司的常经理透露,他手头一套“大华家园”82平方米的两房,是满五年唯一的,房东原先挂牌价360万元,3月28日降价到350万元,今天又恢复到360万。不仅如此,他还说:“楼市调控政策频频收紧,板块投资客基本销声匿迹,3月下旬以来,一些投资客也纷纷抛盘,尽管个税从紧的大方向不变,势必会让一些置换客和投资客赶在细则落实前出售房源,但现在降价出售以及不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毕竟满足免税条件的房源是少数。”

记者也联系了上海多家银行。一家国有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由于房贷政策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在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做出调整之前,房贷政策都不会变化。该负责人表示,“很难预测人民银行是否会进行调整。但如果进行调整,随时可能突然调整。”据记者了解,除平安银行等少数股份制银行因经营战略调整、逐步收缩房贷业务之外,目前上海各大银行仍然正常受理符合条件的二套房贷款申请。[详细]

核心提示:许多受访网民把这一规定当成国五条实施细则,认为太笼统,对于民众最关心的“二手房交易20%个税”如何征收没有过多的提及,期待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更详尽的细则。

继京沪粤渝等地相继推出调控细则之后,3月31日,济南市、青岛市先后下发通知,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当天中午,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均挂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五条进一步抓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内容强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巩固和扩大楼市调控成果。

通知提出,2013年该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1.5万套、向社会提供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同时,进一步落实限购、住房信贷政策及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加强市场监测与分析,及时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等方面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只提“限涨”不提“20%个税”

“限涨新规”出台后,记者4月1日在泉城街头随机采访,许多受访网民把这一规定当成国五条实施细则,认为太笼统,对于民众最关心的“二手房交易20%个税”如何征收没有过多的提及,期待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更详尽的细则。对此,济南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山东版国五条细则正在制定中,济南版的细则将在省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实施。

相比济南的“限涨令”而言,青岛市的调控规定内容更为丰富,在当天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确保本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青岛市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该市年内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5万套,启动危旧房改造 1.7万户。加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量,年内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继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抓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在土地供应方面,该市继续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住房用地平均供应量,达到1350公顷以上,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70%,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同时,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新规实施首日房产交易于热趋冷

4月1日,记者在济南采访发现,首日20%个税尚未开征,前段时间过火的二手房市场归于平静,业界人士预测楼市可能会迎来一段“冷静期”。

当天下午3:00,记者来到位于济南市经七路上的济南市房地产易大厅。在一楼大厅,已经基本见不到办业务的市民,二楼虽然没有想象中的冷清,但办理业务的人数也已恢复往日正常水平,跟3月中上旬人挤人的情景形成鲜明对比。

“像这种清静的场面我们已经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就是正常的业务咨询和办理,前段日子这个时候忙得我头都大了”,一位正接受市民咨询的工作人员说。

大厅里坐满了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对于新规和“二手房20%个税”,大多表现得很平静,他们中很多已抢在月底前完成交易。在办税服务台前,排在50多号的张先生说,自己上午就来了,是来交二手房的涉税材料的,税额执行的还是以往的规定。

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20%的个税暂时还未开征,具体执行时间他们也不清楚。

对此,山东大学的郑晔老师认为,新规强调对于新建商品房价的调控,更多的是对以往政策的延续。而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的规定在之前的相关法律文件中早有规定,目前,既然相关部门没有做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分类细化,应该对济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会太大。[详细]

核心提示:南昌房管局于3月31日晚11点7分在其官网公布“国五条”细则,实质性内容共计41字,被网友批空洞敷衍。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表示,41字主要是对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的目标,与二手房20%个税细则并无关联。

3月31日,南昌房管局于当晚11点7分在其官网公布“国五条”细则,实质性内容共计41字,网友吐槽“不如一条微博”。房管局工作人员随后回应称:此信息与二手房20%个税细则无关,细则出台时间尚未确定。

据了解,3月31日,是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中,要求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时间。南昌房管局于当晚11点7分在其官网公布“国五条”信息称: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我市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内。信息一经发布,立刻引来了网友们的“吐槽”。一些市民纷纷表示,原本一直在等待观望南昌房管局在3月底出台“国五条”细则,但没想到等来的是这样“空洞”的41字。

有微博网友评论说:那根本也算不上什么细则,还不如发一条微博,不知道凑那个字数有啥意思。网友“不允经年”也在微博上表达出自己的疑问:模棱两可,南昌今年调控具体目标在哪?

网友“豫章心语”通过数据吐槽:去年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02元,增长13.8%。扣除CPI涨幅,实际增10.9%。按照南昌发布的“国五条”细则来看,今年房价还可以涨10.9%。忽悠人不带这么玩的!

4月1日下午4点,央视网记者联系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官网上公布的41字与“国五条”相关,主要是一个对新建商品房价格进行控制的目标,与二手房20%个税细则并无关联,其具体细则出台时间目前尚未确定。[详细]

核心提示:“国五条”地方细则已经密集出台,长春的具体细则却仍在研究中,有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与长春楼市相对稳定有关。

“国五条”地方细则已经密集出台,作为二三线城市的长春,其具体细则目前却仍在研究中,有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与长春楼市相对稳定有关。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月2日,广东版“国五条”率先在全国发布,随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国五条”细则也相继出台,4月1日,央视网记者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长春版“国五条”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研究中,目前,出台的具体时间未定。

“按照要求,长春市已在一季度前制定了长春房价控制目标,并于3月29日出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长春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要求,“2013年度长春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但是细则出台仍需时日。

那么,长春版“国五条”细则出台为何会落后于其他城市?就此,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晓群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长春房价相对稳定、房价相对较低的特殊性决定的。“长春市的房价平稳可控,虽然在今年出现上涨压力,但还是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李晓群认为,延迟制定和实施,一方面,有助于长春向其他城市进行借鉴,另一方面可以使长春版“国五条”更加系统、更具科学性。

长春版“国五条”细则暂未落地,在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市民却排起了长队。“差价税20%,总购房款还得上涨,现在不办咋整?”市民张先生表示。

尽管长春市“国五条”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从广东省政府发布的细则已经让大家感受到新政策的压力。市民朱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认为现在最缺的是购买力,在购买力没上来的情况下,国家相关政策跟我个人的关系不大。”[详细]

哈尔滨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记者:李文学  时间: 2013-04-02

核心提示:2013年哈尔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增幅低于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2013年4月1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落实工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