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2013-1-17 第52期

停车收费:剪不断 理还乱


    停车场这种资源,在很多城市,本身就是稀缺的,忽视这个主要问题,只靠看得见的价格来调节,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很多地方也陷入乱收费乱象。只提高价格不提高服务往往很难服众,更重要的是,比如治堵问题,停车场只是其中一环,只动此不顾彼,越治越堵,让公众失去信心。

分享
核心提示:改革涉及到的四个停车场都位于南京市地铁二号线旁边,分别是学则路站、仙林中心站、羊山公园站、经天路站停车场。从前,附近居民非常喜欢把自己的车子停在这里,原因是这里可以直接换乘地铁,从而减少进城的时间损耗。所以,这次收费改革,引起了他们强烈的反对,大家普遍认为收费不合理,所定的标准太高。

2013年1月7日,南京多家媒体发布同一则消息,位于南京城东仙林地区的四座停车场将从免费停放转向收费停放,此一石激起千层浪。

公众质疑收费标准不合理 收费被叫停

这次改革涉及到的四个停车场都位于南京市地铁二号线旁边,分别是学则路站、仙林中心站、羊山公园站、经天路站停车场。从前,附近居民非常喜欢把自己的车子停在这里,原因是这里可以直接换乘地铁,从而减少进城的时间损耗。所以,这次收费改革,引起了他们强烈的反对,大家普遍认为收费不合理,所定的标准太高。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宣布的收费标准,改革后这里小车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0.5元,包月每月150元。停车费将用于停车场维护管养、设施改善。

不过不少市民表示,这四个停车场作为地铁换乘停车场,应当以免费或者极低廉的价格吸引车主将车停放在这里,转而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如今这些停车场收费的话,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花的费用并不比开车便宜,开车的市民就更加不会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了。

由于所承受的舆论压力太大,1月9日,南京市物价局率先表示,目前这四个停车场的收费价格仍未通过核准,停车场暂不收费。

不过负责管理这四个停车场的南京市栖霞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表示,以前无人管理时,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停车设施使用和维护,现在他们派驻管理人员进场,这些人员工资以及停车设施的日常维护的费用都需要途径解决,而停车收费是最直接的操作办法。

1月14日,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单位南京市城管局在官方微薄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说明中指出,这四个停车场收费的情况已经是南京市最低的价格标准,下一步将“拿出方案,稳步推进,改善仙林地区的停车秩序。”

而对于这四个停车场是否会继续收费,这份说明里并未提及。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停车管理员告诉央视网记者:“这钱肯定得收,以前这里都没有人管,现在我们来管了,工资谁来发,场地维护谁出钱?”

解读南京公共停车管理链条

管理部门认为停车费用已经全市最低,但市民却觉得不合理,这中间其实是一个政府投入的问题。

作为南京市整治机动车停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2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将原先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城市停车管理职能转移到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新成立的停车设施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全市所有路边停车位、公共停车场的管理。

按照规划,南京市城管局停车设施管理中心下辖各区分中心,统一管理全市近8000个路面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由城管部门负责招聘、培训停车管理人员,并负责这类停车设施的维护管养。而交管部门负责停车位的施化和审批,物价部门负责收费价格的核准和许可,与城管部门一道,形成南京公共停车管理的链条。

经过一年时间的运作,1月11日,南京市城管局新闻发言人向央视网记者表示,目前停车管理水平相较从前,已经大有改观,基本杜绝了“乱收费、抢收费、瞎收费”的混乱情况,南京的停车管理工作在捋顺管理体制后,已经初见成效。

不过对于此次仙林停车争端,新闻发言人表示十分遗憾。他表示,由于城管部门在停车费使用上没有任何自主权,所以收费与否,其实与城管部门自身利益无关,纯粹是为了维持停车场的正常运转。目前停车收费管理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矛盾,也是工作刚刚开展,正在磨合期的一个正常反应。

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总额暂无明确数字

根据央视网记者获得的一份将于2013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条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按照批准的预算核拨。”

南京市城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只负责管理和监督,停车管理员的收费都直接交给区一级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由分中心直接将费用上缴进入市财政,市财政再根据事先预算,划拨人员工资、设施维护费用等进入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账户,“目前收费总额,市城管局并未进行核算,所以对于总额并无明确数字。”

根据央视网记者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目前南京共有647名隶属于停车设施管理中心的停车管理员,这些管理员月工资按照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每人每月1320元,按照这一标准,每月这些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接近90万元,再加上必要的设施管理维护费用,这笔支出应当接近每月100万元。

针对南京目前拥有的近8000个停车位的月收费情况,央视网记者从一位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负责人那里得知,每月上缴费用与支出大致相当,“由于以路面停车位居多,目前仍然存在着车主逃费不缴、收费员私下交易等等情况,难以按照停车位实际使用情况计算收费所得。”

对于仙林地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收费标准已经是南京最低,但是就这些钱,依然不足以负担所有人员工资和设施维护费用。

加大公共投入 鼓励低碳出行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地铁换乘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南京。以上海为例,大部分地铁换乘的停车场收费仅需10元一次,与南京2元一小时的标准相比,低了很多。

“停车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是缓解城市拥堵、倡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使用经济手段将开车市民吸引到停车换乘上来,好处很多,然而目前这个状况,根源在于政府在这一方面的公共投入不足。”南京市市政协委员顾震告诉央视网记者。

然而有消息显示南京市政府目前并无打算在这一公共服务产品上投入更多预算,“城管局的办公经费都是一月一拨,钱卡得都特别死,短期内加大投入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城管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央视网记者。

“现在,仙林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显然没法通过价格杠杆吸引大家。”顾震建议,“政府应慎重调整收费政策,加大公共投入,鼓励低碳出行。”[详细]

核心提示:目前,银川市的城市公共停车场主要由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经营,部分由子公司管理,部分拍卖给私人经营,部分委托商场小区管理。银川市公益停车位的收费合理,但乱涨价等问题在私营停车场依然存在。

对于有车一族而言,停车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根据银川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银川市停车场有600余处。除去医院、小区、商场、旅游景点等地的停车场,城市公共用地设有停车场116处,泊位数5878个,约占银川市总泊位数的15%。

然而,公共用地停车场这笔数目不小的停车费用将会如何处理?

城市公共停车场国企负责经营

记者了解到,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城市公共停车场。

城投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经银川市政府批准、国资委授权的银川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同时为经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城市道路停车场、部分公共停车场,以及银川市去年投入运营的两座立体停车场,城投公司于2010年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银川顺泊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116处城市公共用地设立的停车场均由城投公司管理。据城投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纳飞介绍,顺泊公司管理30余处,约2000多个停车泊位,剩余的80余处,一部分向社会公开拍卖,由私人经营。余下一部分停车场分别委托商场、小区管理,每年向城投公司缴纳一定费用,还有一部分停车场因施工等原因不能投入使用。

2012年,城投公司向社会公开拍卖24处停车场,起拍价2000元至1.6万元不等,24处停车场共拍卖100余万元,经营期限为2年。今年3月下旬,还将向社会公开拍卖20余处停车场。

纳飞告诉记者,每年城投公司的停车场收费一共100多万元,这些费用均用于停车场建设与维护。2012年,银川市为缓解城市“停车难”,由城投公司投资1000余万元,修建了2座立体停车场,交由顺泊公司经营管理。

去年起公司运营收支持平 前两年皆亏损

按照银川市规定的社会停车场车辆存放看管的收费标准,“新华商圈”外机动车辆看管收费,根据大型汽车、拖拉机,中小型汽车拖拉机分类,分别为白天4小时内3元、2元,4小时外4元、3元,晚8时至次日早8时停车费用为6元、5元。“新华商圈”内机动车辆停车费采取计时收费,早8时至晚8时一小时5元每辆每次,一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每日最高收费40元。银川市鼓楼北街、玉皇阁南街两处立体停车场10分钟内停车免费,1小时3元,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每日最高收费30元。

据此,顺泊公司管理的全部停车位2012年的收费为300余万元。该公司负责人魏祥告诉记者,公司共有管理人员、停车场收费工作人员近100名,每年工资支出300余万元,公司的收益从去年起开始持平,前两年均是亏损。

据魏祥介绍,公司经营的是社会公益停车场,主要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目前的收入确实比较少。在城投公司的支持下,顺泊公司将计划建立2-3处立体停车场,以进一步缓解银川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将公益停车场做得更加专业、规范。

私营停车场涨价事件时有发生

记者调查发现,银川市真正的社会公益停车泊位仅是顺泊公司经营2000余个。除“新华商圈”由于车流量过大,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停车收费进行调整外,其他停车场的4小时内2元的收费相对较低。由私人经营的停车场老板为了多赚钱,擅自涨价的事情时有发生。

截至2012年11月,银川市停车场收费投诉案件达900起,占银川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价费投诉的三分之二。城投公司拍卖出去的停车场由于是私人经营,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此外,银川市还有许多不具备停车收费资格的停车场。银川市出台规定,收费停车场须持公安部门开设停车场备案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到银川市物价局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凭该证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停车场收费人员须持有《收费员岗位资格证书》,佩戴“收费员证”收费,停车场需在醒目位置树收费标准公示牌。办理三证一牌,证件齐全,方可进行收费。而记者日前从银川市发改委了解到,目前仅有301处社会停车场、86家物业公司取得三证一牌,登记在案。[详细]

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发贴称,路边停车收费的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而是一家公司,混乱的收费状态到底谁来监管?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市停车泊位费存在多头收取,单位企业并存的现象。而停车费的透明度不高,多处停车费出现“难产”局面。

近日有网友发贴称,路边停车收费的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而是一家公司,混乱的收费状态到底谁来监管?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市停车泊位费存在多头收取,单位企业并存的现象。而停车费的透明度不高,多处停车费出现“难产”局面。

多头管理停车泊位

1月15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了解到,南昌市的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大致分为三类,以往市级主干道上的停车泊位归市城管委下属的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部分主次干道归一些公司承包,剩下的城区小道归区停管中心负责。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11月21日发文,明确由市政公用集团采取市场化模式接管全市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市政公用集团便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彭姓工作人员介绍说,从2012年12月1日起,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分步有序地进行清理移交。从2013年1月1日起,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对所接管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模式进行运营管理。

公司收取路边停车费

前不久,网友刘跃发贴称:(南昌)路边停车收费的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而是“南昌金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物价局还签发了证件。如此混乱的收费状态让南昌很多车主投诉无门只能忍气吞声。如何投诉,到底谁来监管?

网友“刘跃”的这条微博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南昌几乎没有一个公益的停车位,车已经成了某些人眼中的汉堡包,他们‘守株待车’”,“是个人弄件衣服就收费,谁惯的这个毛病?”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南昌金科信息工程公司。据了解,该公司在2003年曾做过咪表计时和刷卡收费的业务,后来被政府通知不允许在地下埋放咪表。随后,他们获得了南昌市政府的批准,承包了叠山路、苏圃路和象山路等三条路的泊车位。南昌市物价局也证实,该公司确实获得了市政府的批准,由物价局监制并对其发放了南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证件。

陆续收回其他公司承包权

据了解,南昌金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叠山路、苏圃路和象山路等几个路段进行试点工作已经有多年,此次接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项目暂不包含此三个路段。“今后不会出现承包路段给其他企业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剩余正在收费的几家公司我们也可能会陆续收回管理权。”临时占道停车管理中心主任唐国钧告诉记者,从2013年1月1日起,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的泊位,已经开始实行停车15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的惠民举措。

既然有如此多的部门和公司在分管南昌市大大小小几百条道路的临时停车收费权,那么收上去的费用究竟有多少,该如何支配呢?

公布停车费“难产”

记者联系了曾经负责市区主干道上临时停车泊位的市政工程管理处,该宣传科工作人员曾耀表示,由于近两年南昌市的道路泊位改造比较频繁,具体收取多少费用不易统计。“我们每次都是到市财政局去先买好发票,然后再回来用,所有的费用都上缴给了市财政局。”曾耀说。目前由于单位管理权限已经做了交接,费用不好透露,他建议记者到南昌市财政局进行了解。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南昌市财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南昌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预算信息,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信息职责,停车费已经全部纳入预算了,属于部门的预算收支,应由本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公布,“每个单位的财政都由财政局来公开是不合适的,而且他们主管单位不可能不清楚收支费用。”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记者再次回到市政工程管理处咨询,无果,又找到目前已经接管了收费权限的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由于刚刚接管,以往的财政状况并不清楚,今后在收费方面可能属于自收自支,具体的支配方式尚未确定,要听市政公用集团统一安排。

网民希望公开收支

微博网友斯然小生认为:不管是职能部门直接收费,还是承包给公司收费,都应做到两点:费用必须明确、服务必须保证;而政府职能部门在涉及公共服务项目时,应该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政务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误解。

网友尼奥普兰则在论坛上发贴称:大家在探讨收费公路的时候,各省市相继公开了收费公路信息,贷了多少钱,收了多少钱,养护花费了多少钱,都公开了。而城市里面无成本的机动车辆停车费是否也要公开了?利润咋分配?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