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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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德良

十八大代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苏德良,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浙江嵊州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入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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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期

专访十八大代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苏德良

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是建立法治社会

  • 进一步支持依法独立审判权和检察权

    总的来说,宁夏仍是欠发达地区,我们还有一些困难和挑战。思想还要进一步解放;改革意识还要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还需进一步探索和不断完善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宁夏特点的政法综治工作的发展路子。

  • 建设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建设不好,所有的工作都不会落实、只会落空。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特别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做一个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科学立法

    正在召开的十八大会议已经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治道路的建设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际上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没有法治,某种意义上讲就不可能有全面小康,或者说不可能有幸福中国,也不可能有和谐社会。

  • 宁夏迎来政法事业的春天

    近几年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宁夏抓住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机遇,发展确实很快,解决问题的经济实力明显上升。同时借着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宁夏的政法事业等到了春天、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

文字实录

记者:大概有600多万人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生活,近些年来宁夏政法工作的发展如何?社会治安大致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苏德良:我2002年开始到宁夏工作,在宁夏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宁夏这十年历史发展进程的参与者、见证者。有专门的统计数据,宁夏2008年老百姓的安全感是77%,到2011年是91.47%。从这个数据来看,我可以有底气也很自信地对媒体说,宁夏是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虽没有到“天下无贼”平安无事,但总体不错。

2005年起,我开始接触、了解、关心、介入社会治安问题,那时候一出交通事故就堵路。此外,各种刁钻棘手的案件也多,而现在这些都是个别现象。

近几年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宁夏抓住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机遇,发展确实很快,解决问题的经济实力明显上升。同时借着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宁夏的政法事业等到了春天、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

政法综治工作的发展实际和信息化的建设、装备建设的现代化进度密不可分,也和社会道路交通视讯系统和城市治安监控报警系统的建设密不可分。有钱投入,我们的能力提升很快。

第一部分政法事业的春天

记者:您说宁夏的政法事业等到了春天,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能具体谈谈吗?

苏德良:据公安部统计,近几年宁夏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排在全国前三位,2010年排在全国第一。这些年宁夏的破案率在38%左右。近五年,宁夏破案绝对数在警力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每年都超过两位数的增长,命案破案率超过97%。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们自主研发了宁夏警用综合信息平台--“警综平台”,目前是支持宁夏公安部门无纸化办公的一套系统,也是全国唯一一个获得知识产权的办公系统。而且“躲猫猫”事件发生后,宁夏率先探索并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监管场所“阳光工程”,曾在全国推广经验。

此外,随着宁夏经济快速发展,法院里民商事案件井喷式地增加。2010年已过10万件,去年是8万多。宁夏法官总量小,我们面对大量案件本身的情况,改革机制、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很好地应对了这一形式,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同时我们针对以往审判执行难的问题,把以往历史上的积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部化解,这是很不容易的成绩。

检察系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职能配置的相关要求,在加强前端公正性监督和非公正性预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这些年许多工作都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比如人民调解工作当中,他们率先并且连续四年把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列入了自治区民生计划。同时用司法理念探索一些新方式,努力地把罪犯改造回归社会以后的职业培训、相关技能的培训衔接好。

在社会管理方面,我们紧紧抓住以民生为根本的一些突出问题 ,形成了20多项重点全面加强和创新。同时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我们不太熟知或刚出现的领域、应该重视的问题,列出15项试点工作。

记者:在您看来,老百姓的安全怎么保证?

苏德良:我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一个地区老百姓的安全由什么决定?重大恶性案件对老百姓的安全会带来严重影响,比如周克华案件,相关地区的老百姓都缺少安全感。

而恶性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有递增的逻辑关系,主要刑事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又是一个逻辑关系,一般刑事案件是由治安案件决定的。所以我们说若要恶性案件少,主要刑事案件就要少;若要主要刑事案件少,一般刑事案件就要少;一般刑事案件少,治安案件就要少;治安案件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得就要好。否则不成。

所以要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在社会矛盾相对突出、集中。这是我们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必然会产生的社会现象。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探索更有效的联动模式。同时整合相关社会资源,使调解工作渗透到矛盾容易产生的方面、基层、社区、群众中去。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减少人民群众的不满意,加强一些专业领域的调解工作,比如医患矛盾。

此外,要做好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的建设。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要提高专业化打击处置能力。

第二部分进一步支持依法独立审判权和检察权

记者:宁夏政法综治工作的发展还有那些困难和问题?怎么去解决?

苏德良:总的来说,宁夏仍是欠发达地区,我们还有一些困难和挑战。思想还要进一步解放;改革意识还要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还需进一步探索和不断完善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宁夏特点的政法综治工作的发展路子;我们的政法干警的专业化程度、科学化的管理水平和高科技信息化的普及和深度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

十八大以后我们要做不少事情,第一件事情就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根据政法工作的实际,先认真学好大会精神,了解并且吃透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度地研究我们宁夏当下工作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总体把握社会管理、政法工作发展的相关规律,按规律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部门都面临这样的问题。

记者:您如何看待司法公正?怎样能保证司法公正?

苏德良:公正司法的核心是司法要公开,此外,在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支持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依法独立的刑事审判权和检察权。

除去以信息化来带动司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要把相关工作流程权限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把审判中间的量刑更加细化、减少自由裁判权。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权也要进一步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

各部门在依法进行相关活动时,除法律规定应该保密的以外,这应该成为个案、例外,其他原则上应全部公开,真正把党内监督、人民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融合到我们具体的工作方面 、环节、领域,以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科学立法

记者:十八大以后,宁夏在政法综治方面将推进哪些工作?您有什么看法?

苏德良:正在召开的十八大会议已经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治道路的建设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际上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没有法治,某种意义上讲就不可能有全面小康,或者说不可能有幸福中国,也不可能有和谐社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本质上就是要求建立法治社会。

宁夏也要把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依法治区工作关系到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不是顺利,社会是不是和谐,人们群众是不是满意,幸福指数是不是提升。

此外,依法治区工作要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根据宁夏当下的发展,把立法工作围绕宁夏的特殊历史发展阶段、已经确定的发展目标以及人民群众特别期盼的几个方面凸显出来,加强科学立法。使得我们民族自治区的立法工作能走在全国前面。

我们一直说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也是一个基本要求,我们还是要围绕这句话来结合宁夏实际,贯彻落实好十八大会议精神。

要做好上述我们所说的所有工作,最根本最关键的是要建设好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政法队伍建设不好,所有的工作都不会落实、只会落空。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特别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进一步认清历史责任,做一个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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