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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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洁

十八大代表 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白洁,女,中共党员,1974年4月出生于河南省灵宝市函谷关镇,1990年11月参加检察工作,2008年5月任灵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0年1月至今任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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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期

专访十八大代表 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白洁:所办数百起案件无一起错案

  • 所办数百起案件无一起错案

    在侦查监督科办案7年间,我审结各类批捕案件1000余件,2010年,担任副检察长职务以来,我和同事们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8件790人,依法批准逮捕361件644人,不批捕77件146人,监督立案27件63人,监督撤案31件39人。

  • 人性化执法 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对轻微刑事案件,争取在依法、平等、自愿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和精神抚慰方面达成和解。办案过程中,要把尊重群众、尊重民情、尊重案件当事人作为第一要务。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教育一片,已成为我执法的原则。

  • 当好党代表 执法为民搭桥梁

    2007年10月15日,我作为基层代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时,我尽量做到“四个先”,即理论先学、体会先写、问题先查、实践先行。有了“四个先”,我就能跟老百姓宣传好落实好党代会精神。

  • 不枉不纵 争取帮助更多的人

    2008年5月,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白洁热线”开通,以24小时畅通的灵宝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电话、我的办公室电话和电子邮箱为基本途径,开展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受理检察机关管辖案件。

文字实录

第一部分当好党代表 执法为民搭桥梁

记者:作为十七大和十八大代表,您如何当好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

白洁:2007年10月15日,我作为基层代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时,我尽量做到“四个先”,即理论先学、体会先写、问题先查、实践先行。有了“四个先”,我就能跟老百姓宣传好落实好党代会精神。十八大之后,我也一定要把党的精神领悟透彻,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记者:作为维护国家安定的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必须打击犯罪,您如何在执法一线践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

白洁:对于这个问题,一组看起来枯燥的数字应该能说明。

在侦查监督科办案7年间,我审结各类批捕案件1000余件,连年位居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各基层院之首。2010年,担任副检察长职务以来,我和同事们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8件790人,依法批准逮捕361件644人,不批捕77件146人,监督立案27件63人,监督撤案31件39人,纠正漏捕4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3份。

最让我欣慰的是,所办数百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涉检上访。侦监局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第二部分人性化执法 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记者: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你死我活,有很多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好则结为冤家,您是如何面对此类案件的?

白洁:对轻微刑事案件,我觉得要争取在依法、平等、自愿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和精神抚慰方面达成和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近年来,我办理和组织的刑事和解案件达30起之多,效果都不错。2010年9月30日20时许,白某到赵某家讨要工钱时,和赵某发生争执。其间,赵某用拳头将白某打伤。2010年11月20日白某伤情经灵宝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白某和赵某是一个村的,以前关系也不错。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分别给受害人白某、赵某家属打电话,秉承对双方有利的原则,说服双方进行调解。起初白某非要坚持对方赔付1.5万元,赵的妻子说经济条件不好,没能力赔偿,调解失败。我在了解情况后,多次深入两个家庭,反复沟通调解,终于在案件到期前一天,让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记者:现在,所有的职能部门都在强调以人为本,公检法司系统强调“人性化执法”,您在工作中怎么做到这一点?

白洁:办案过程中,要把尊重群众、尊重民情、尊重案件当事人作为第一要务。

2010年11月2日,年均不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后移送审查逮捕。当时天气寒冷,几名犯罪嫌疑人衣着单薄,没有过冬的棉被。我获悉情况后,便带领侦监局干警来到看守所,专程送来御寒的棉被和保暖内衣,并给他们带来了法律书籍和励志书籍。我和他们三个面对面交谈,讲法律、讲亲情,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最终,王某等三人流下了眼泪,答应一定好好改造。“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教育一片”,已成为我人性化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不枉不纵 帮助更多的人

记者:“执法为民”是一句口号,如何贯彻每人有不同的理解,您是怎么做的?

白洁:结合我的工作实际,我认为不枉不纵、谦和审慎,就能真正树立执法为民形象。

2010年5月,一名嫌疑人的父亲向我反映,公安机关处理他儿子索某的案件不公正,恳请帮助。我调阅了该案的卷宗,发现未成年人索某伙同他人盗窃通信电缆线时被发现,被盗割的电缆线遗留在现场,经鉴定价值为2476元。根据相关法规,索某的行为构不成盗窃罪。后我院向灵宝市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很快撤销该案作其他处理。为此,索某的父亲专程来到灵宝市检察院送上锦旗以示感谢。

记者:在个人获得大量的荣誉后,您的知名度也大增,但个人的力量有限,您如何帮助更多的人?

白洁:2008年5月,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白洁热线”开通,以24小时畅通的灵宝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电话、我的办公室电话和电子邮箱为基本途径,开展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受理检察机关管辖案件。四年来,“白洁热线”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求助、举报电话500多个,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次。2008年5月,北京的蒋某打来电话,说他的亲戚刘某开的大货车在灵宝高速上起了火,他在媒体上看过我的事迹,就拨打了热线。放下电话,我立即联系消防支队官兵赶赴现场,及时处理好了这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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