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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世界上的不少国家,包括中国,作为面粉增筋剂的偶氮甲酰胺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食用。但在欧盟,它因被怀疑可能对人体致癌而禁止添加在食品中。专家认为,偶氮甲酰胺已被证明对哺乳动物有害,“对人体不可能无害”。那么,这种添加剂到底是否有害,我国的面粉产业是否广泛使用?央视网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曾说过:“保持健康是做人的责任。”然而,对于喜食面食的中国人来说,这个责任担负起来并不简单。
近日,关于“面粉普遍添加剂偶氮甲酰胺致癌”的讨论从网民猜测演化到了专家论战,并将一个大大的问号抛给了全社会。这种被简称为“ADA”的食品添加剂在我国卫计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确是被允许使用。它究竟是否真的致癌?不添加它行不行?又有哪些食品和它有关系?为此,央视网派出多路记者进行了跟踪调查。
4月25日晚,在一个名为“中国采访信息平台”的聊天群里,《中国食品报》记者罗兵的爆料激起千层浪。这条关于“面粉含偶氮甲酰胺疑致癌”的消息涉及的主题就是ADA,“在3月15日卫计委网站公示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作为面粉增筋剂的偶氮甲酰胺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中国食用。但在欧盟,偶氮甲酰胺因怀疑其对人体致癌的不确定性被禁止用于食品添加。”
网上迅速跟帖:“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从尿素豆芽到蓝帆韭菜,在没有被完全变成‘生化人’之前,管窥中国人的海纳肚皮,化学元素周期表上的各个成分,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一曲惊心动魄的食面埋伏,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偶氮甲酰胺(Azodicarbonamide),简称ADA,具有漂白与氧化双重作用,是一种速效面粉增筋剂,用于改善面团的弹性、韧性。然而,添加了偶氮甲酰胺的面粉在高温干燥焙烤时,也会产生致癌物氨基脲。[详细]
200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出预警,证明氨基脲在老鼠体内是致癌物,并认定食品中氨基脲的聚集危害人类健康。但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偶氮甲酰胺仍作为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大量使用。
记者通过卫生部官网查询到现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偶氮甲酰胺可用于小麦粉,最大使用量为0.045g/kg。”该条标准沿袭了1997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也就是说,ADA至少从1997年起便允许用于食品添加剂。
2013年3月,卫计委网站公示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ADA仍然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中国食用。
通过记者翻阅资料发现,全球不允许使用偶氮甲酰胺的国家有已经是或者申请加入欧盟的29个国家,还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南非。其中,欧盟是从2005年8月2日开始禁止其在食品包装材料里使用偶氮甲酰胺。[详细]
对于食品中是否允许添加偶氮甲酰胺,为何中国和欧盟会使用两套不同的标准?不向面粉里添加偶氮甲酰胺行不行?
为了解答这些疑问,央视网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给罗兵提供资料的爆料人,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谢华民对记者透露,她对偶氮甲酰胺的关注,"从两年前已经开始"。
“在一次会议上,我无意间听说偶氮甲酰胺可能致癌”,谢华民说。由于自己常年从事食品标准质量研究,谢华民开始查阅各种资料做相关的分析。一份来自欧盟的报告引起了她的担忧。
“欧盟因怀疑偶氮甲酰胺对人体致癌的不确定性,禁止了其在面粉中以及与食品接触的包装物中的使用。”谢华民说,食品添加剂因为其专业性,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虽然我国有安全剂量标准,但是一些化学物质对健康的影响都是具有累积效应的,不容忽视。
在得知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依然有偶氮甲酰胺存在,且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只剩20天,谢华民开始坐不住了,她开始寻找各种途径与媒体取得联系,希望媒体的关注能引起公众对这项添加剂存在与否的重视。
在研读了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于偶氮甲酰胺的研究后,谢华民认为,自己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欧盟对于偶氮甲酰胺的致癌嫌疑,主要是由于偶氮甲酰胺水解后产生可能致癌的氨基脲。欧盟很早就已经禁止作为面粉处理剂使用偶氮甲酰胺。2005年开始禁止偶氮甲酰胺作为发泡剂在食品包装中使用。
而在国内,也有专家早在2007年就有了偶氮甲酰胺水解后产生的氨基脲可能对老鼠致癌的研究。
根据谢华民提供的资料,记者又找到了一篇研究生毕业论文《食品添加剂副产物氨基脲的毒理学研究》,该论文由吉林农业大学2008届毕业研究生李嘉撰写。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了指导李嘉论文的导师沈明浩。
“常用作面粉添加剂的ADA在高温下产生氨基脲,氨基脲可以导致动物基因突变致癌。”沈明浩向记者表示,这项实验结果他和学生通过三年研究得出的结论。
沈明浩介绍,这项研究在5年前已停止,并且研究仅停留在哺乳动物类实验,还没有人体临床实验的研究。沈明浩进一步表示,“可以肯定的是,该类物质对哺乳动物致癌,长期接触会产生慢性蓄积,对人体不可能没有伤害。”
如何得知市场上销售的面粉是否含ADA?沈明浩表示,实验室可以通过对市场上销售的面粉进行取样实验,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其实验结果不能对外公布。他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对其进行检测公布。[详细]
近日,随着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一份关于“面粉添加剂偶氮甲酰胺(ADA)致癌”的报告,“面粉有毒”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那么,现实生活中,面粉中的添加剂有多少?ADA是否被普遍应用在我们经常食用的面粉产品中?面粉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在产业链的哪个环节被添加进去的?带着这些疑问,央视网记者兵分多路,对面粉产业链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了暗访。
记者首先来到北京市著名的锦绣大地玉泉路粮油批发市场。
这是一个全国驰名的大型专业粮油批发市场,除供应北京市场外,大批粮油经此销往河北、山西、内蒙古、天津等省市,每年的成交总量高达60万吨。除此以外,市场内的很多产品还通过网上订购,实现了“全国发售”。
该批发市场主要销售古船、金麦、天山、五得利等十多种面粉,在重量包装上分为5千克、10千克和50千克三种规格。记者留意到一个共同的现象:绝大多数品牌的面粉,无论何种重量包装,其成分表和配料说明里均未对添加剂的情况进行描述。
多数品牌的面粉在其成分表里,只简单地标注了成分: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纳;配料说明更为简单,只有小麦粉和大豆蛋白粉。记者在现场调查中还发现,其中一个5千克装的品牌,甚至未对面粉成分进行标注。
记者看到,一种5千克装原味粉品牌的包装上标注着“本品不含添加剂”的字样。记者就此向多名批发商询问,这是否表示只有该品牌的面粉不含添加剂。批发商王先生当即保证,他销售的所有面粉均无添加剂。他还表示,标注“不含添加剂”的这种面粉的价格,与其他普通面粉的销售价格并无大的差别。
记者暗访过程中,多数面粉批发商都表示他们销售的面粉里并无任何添加剂。然而,当记者要求提供面粉无添加剂的产品说明时,多数批发商反应冷淡,并不能提供任何有关说明和证明。
批发商尹女士告诉记者,其实,他们从厂商处进货时便没有得到有关添加剂的说明,所以拿不出证明。而且,批发商在销售面粉时极少关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面粉当中是否含添加剂,对其销售情况几乎不会产生影响。
在北京锦绣大地玉泉路粮油批发市场一个隐秘的角落,记者发现,那里在销售面粉添加剂产品。
远在广州的一位面粉添加剂生产商告诉记者,偶氮甲酰胺在该公司以50元/千克的价格出售,产品多销往河北及广州周边城市。
记者查阅一些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网站,看到一些公开出售的ADA的包装上,并没有明确注明其使用范围和剂量。而在一些标注了用量的正规产品销售网页上,记者还注意到了类似这样的介绍:过去,溴酸钾是最为常用的面粉强筋剂,但近年的安全性研究发现,溴酸钾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致癌作用,不少发达国家已相继禁用或限用溴酸钾。我国自2005年7月1日起禁用。
一位业内人士信誓旦旦地对记者表示:“ADA在国外已广泛应用,并已通过WHO(世界卫生组织)和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批准,是替代溴酸钾的理想产品。”
那么,市场上、网络上销售的ADA,都被卖给谁了呢?
记者在北京多家超市进行调查,发现直接用于家庭制作面粉的小麦粉,几乎都未标注添加了ADA。
同样,在味多美、好利来等主要的面包销售店里,绝大多数加工而成的面包产品上也没有标注添加了ADA。
那么,在面粉生产商那里,情况又是如何呢?
还是在北京,一家北临铁路、隐匿在高楼林立的住宅之间、成立于1984年的大型面粉厂,显得格外低调。如今它隶属于一家人所共知的国有龙头粮食企业。
这家面粉厂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他们生产的面粉平均价格为2900元/吨,销售一般都通过固定渠道销往批发市场和大宗订单交易,不对个人销售。记者在暗访过程中发现,该厂对面粉“深度加工”的情况,对外是保密的。加工车间大门紧闭,记者要求进入内部了解情况,但被一位负责人拒绝。他表示:“我们对于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不会使用任何增白剂。”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曾对ADA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认为,该物质作为面粉处理剂的可接受水平为0-45mg/kg。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根据ADA的风险评估结果,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加拿大和我国台湾地区均允许偶氮甲酰胺作为面粉处理剂用于小麦粉中,使用量均为45mg/kg。该中心表示:“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与国际一致,允许偶氮甲酰胺作为面粉处理剂用于小麦粉,最大使用量为45mg/kg。”
关于ADA最关键的怀疑在于其分解物氨基脲。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也已经注意到对偶氮甲酰胺及其分解物“氨基脲”的最新评价,“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将该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工作列入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优先项目,正在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必要时会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国内外实际使用情况,提出调整相关规定的建议”。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志峰在研究中也发现了氨基脲的潜在危害。他认为,我国相关研究机构应尽快开展食品接触材料中氨基脲残留、潜移的研究及普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尽快出台政策法规,颁布氨基脲在食品中的卫生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详细]
各类食品添加剂一直是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担忧的源头之一,近日,用来让面粉更筋道有嚼劲的面粉增筋剂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对待面粉增筋剂的使用,世界各国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面粉增筋剂,学名偶氮甲酰胺,它不直接与面粉起作用,或者说作用较小,但当它与面粉加水搅拌成面团时,很快释放出活性氧,将小麦蛋白质内氨基酸的硫氢根氧化成为二硫键,使蛋白质链相互联结而构成面团网状结构,从而改善面团的物理操作性质及面制品的组织结构。
过去,人们大量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增筋剂,但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认定具有较强致癌性,被各国禁用。偶氮甲酰胺曾是被公认的可安全用于食品的面粉改良剂,并且是溴酸钾的理想替代品。
不过,偶氮甲酰胺目前也遇到了地位不保的形势,在全球范围,各国对它的态度并不一致。
在英国,英国安全与健康执行局已经确认偶氮甲酰胺为一种呼吸道刺激物(可能会引起哮喘),并且规定其产品需要标明“吸入后可能引起过敏”。
偶氮甲酰胺也可能会引起对其他偶氮化合物产品(诸如食品色素)的过敏,采用偶氮甲酰胺的产品也可能会提高对食物中其他成分的过敏反应。偶氮甲酰胺的毒理作用研究标明,在生面团中,它会快速转换为在食品加工工程中稳定的不会被分解的联二脲。
而欧盟对于偶氮甲酰胺的致癌嫌疑,主要是由于偶氮甲酰胺水解后产生可能致癌的氨基脲(SEM)。欧盟在一份报告中引用了历史上对氨基脲毒性试验的结论。最早的实验依据在1958年就已经有了。氨基脲对小鼠显示出致癌性,但是对大鼠的实验没有同样的作用。对小鼠导致毒性的剂量为123~176mg/kg(体重),最高剂量下导致小鼠抽搐。1989年的实验显示出氨基脲对小鸡胚胎的影响,但也未考虑对人有风险。由于这种“不确定”,欧盟将偶氮甲酰胺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除名。在2005年又禁止了偶氮甲酰胺作为发泡剂在食品包装中使用。
但在美国、巴西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中,偶氮甲酰胺的使用标准是45mg/kg(0.045g/kg),与我国标准相同,而加拿大的使用标准是20mg/kg。虽然欧盟提供了很多资料,但只能证明偶氮甲酰胺对小鼠的毒性,美国等允许使用的国家认为,这些资料是不足以作为禁用偶氮甲酰胺的明确证据的。
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网站上,偶氮甲酰胺的使用范围是面粉漂白和烤制面包,相比我国的使用范围更加明确。
对于偶氮甲酰胺是否该禁用,作为有面粉企业表示说,希望国家能严格控制偶氮甲酰胺的使用,但是一定要有严格的监管。
业内人士也表示,对偶氮甲酰胺的监管难度就在于没有检测方法,因此即使禁止,或者缩小使用范围,都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但是目前的情况在于,有检测方法,但是没有单位去检测。[详细]
当前,受食品行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不仅引发公众的质疑之声,而且已经严重戕害了食品安全国标的公信力与执行力。清理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之举。
师范学院有句名言,叫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对于即将构建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这话也是非常妥帖:一者,食品安全新国标体系要“学高”,将标准体系放在专业化、前瞻化、国际化的视角考量。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开门立“标”,集纳民智、悉听民意,要坚持独立的专业标准,更要广开言路、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完善标准的内涵与外延。如果说预算法修正案征集到的33万民意表达的是公众对政府收钱花钱的关切,那么,不难想见,必有更为“爆棚”的民意关注食品安全旧规的梳理与新规的确立。
二者,食品安全新国标体系还要“身正”,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矢志于捍卫公共利益,站在民生安危的高度从严立规,既不为个别龙头企业的声音所左右,更不能被少数行业协会的话语霸权所绑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一直屡受非议。2010年,由一些大型乳企参与起草制定的乳制品国家标准引起很大争议,并被冠上“乳企绑架国家标准”的恶名。要力戒“新规不如老规”的诡异,就要平衡好标准体系建立的“专家系统”,从制度设计的每个环节开始,让博弈在光明正大的平台上进行,去伪存真、激浊扬清,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真正屏蔽在公平正义的标准体系之外。
三者,在国际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标准的订立应该摒弃“国情化”的藉口,尽快与世界接轨。此前有数据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仅为23%,如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高出美国数倍,有危害的“植物奶油”在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我国的原料奶每毫升含菌量200万个的标准得不到国际承认。标准争议的背后,一方面是标准自我降格,另一方面是标准的“内外有别”。要真正让新国标体系“学高”而“身正”并赢得国际市场的认可,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乱象上演,还须更宽广的视野与胸襟。
食品安全国标体系的构建既关乎每个人的饮食健康,也关乎国人的生存质量,乃至“中国制造”的国际市场份额。唯有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过程中,突破部门立法的狭隘,充分吸纳民众的意见,更多地为消费者的权益着想,不屈服于企业利益,才能保障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与公平,才能真正为食品消费建起一道牢固的安全之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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