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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起对濒危动物长白山黑熊遭屠杀案的庭审,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这起案件曝光于2012年的6月。同年7月,经公安部门7个昼夜的侦破,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缉拿归案,案件成功告破。央视网记者经过深入调查,还原了该案的全过程,并从中感受到保护濒危动物任务之艰巨、时间之刻不容缓。
2012年6月,对于吉林省还是初夏,长白山旅游风景区开始进入旅游高峰期,然而,在游客们享受着长白山迤逦风光的时候,他们却未曾想到,也不会看到,在北坡的密林深处,五头熊横尸山林。
2012年6月24日晚,网上出现一条消息:长白山发生杀害野生动物大事件。五头熊横尸山林,被剖腹取胆,砍去熊掌,剥皮剔肉。消息一经发布,数小时内,被网友转发4000多次。
2012年6月25日,一组黑熊和棕熊惨遭毒杀的图片,吸引了众多网友眼球。长白山熊遭毒杀事件震惊全国。
胡冬林,野生动物作家,也是这个消息的发布者。而他的信息获得,来自于一名在山里偶遇的打松籽山民,此人描述:自己于5月下旬,在山里发现了被毒死的熊,已被盗猎者取胆砍掌,当时尸体还未腐烂,伤口处血丝淋漓。
事发后,胡冬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了这段经历:得知消息后,他几次前往山林寻找。6月12日,胡冬林请来向导,买了张进山门票,然后从进山公路36公里处的一个岔路口,进入原始森林。两个小时以后,胡冬林闻到了尸体的腐臭味,于是,他很快就发现了熊被残杀的现场,“一个小山坡上,从南到北,每隔六七米,便躺着一具残缺不全、散发恶臭的黑熊尸骸。”胡冬林当时在将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3年4月26日,央视网记者联系到了胡冬林先生,此时,他正在长春的家中撰写黑熊惨遭杀害的纪实,谈起当时爆料一事,他说,自己当时发现了5只熊的尸骸,其中4只是黑熊,另外一只是棕熊,现存的黑熊和棕熊比例约为5:1,而在之前,他偶尔也会听说山上死了一两头熊,而这次经目睹5头熊惨死,让他大为震惊。
在胡冬林寻到杀害熊惨死的现场之后,他用了10天时间思考一个问题,用什么方式发布消息,“我没有选择直接报警,当时有对执法者不信任的因素,而我最终选择了网络,是因为网络具有很强的传播力,这样也能教育更多的人。”[详细]
2012年6月24日晚,野生动物作家胡冬林发出网贴,曝光了长白山野生熊被残杀的消息后,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2012年6月24日晚,野生动物作家胡冬林在网上发出消息:长白山发生杀害野生动物大事件。五头熊横尸山林,被剖腹取胆,砍去熊掌,剥皮剔肉。
当晚18时许,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中对胡冬林的网贴进行了回复:“您好,推送信息已看到。棕熊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熊属二级保护动物(后更正为:棕熊及黑熊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同属二级保护动物),盗猎捕杀须负刑责。由于事发地长白山北坡属长白山公安局管辖,我们已将情况反映给属地公安机关,由他们负责侦破此案。感谢各位对此事的关注。最后想呼吁大家,请不要购买或使用任何熊制品,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6月25日下午,长白山管委会文化传播中心外宣办负责人透露,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成立调查组对胡冬林博文中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调查组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公安执法队和林业部门组成,目前已进山深入调查,调查报告将尽快发布。
另据长白山公安局副局长陈刚的介绍,6月25日,警方成立了20人的专案组,并联合保护中心,于11时许组织上百人的队伍进山搜寻。
经过17个多小时的搜寻工作,2012年6月26日4时许,熊的尸骸现场被找到,警方随即立案。专案组初步确定5头熊遭猎杀,同时,依据刑法量刑,黑(棕)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杀5头已经达到重大案件立案标准。[详细]
网贴爆出长白山5头野生熊被杀的惊天大案,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的进展备受公众关注,和发现者胡冬林一样,大家悬着的心也终于在2012年7月3日落了地。当晚,长白山公安局副局长陈刚透漏,该案的6名嫌犯已经被缉捕归案,此案正式告破。
2012年6月26日4时许,熊的尸骸现场被警方找到,经勘查,5头熊的尸体残骸,散落于130米×30米面积的山林内,警方随即提取了相关证物,并于2012年6月27日送往北京的中科院进一步鉴定。
警方对媒体公布案件告破消息时介绍,为了保存恶臭冲天的熊尸检材,警方专门购置了3台冰箱。在追踪破案线索的同时,长白山公安局还对辖区内所有山货店进行了数次普查。至7月2日,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另据长白山公安局副局长陈刚介绍,这6名嫌犯中,年龄都在四五十岁,其中有5个人都是外地人,他们流窜到长白山区域,与一名本地人分工作案,有人负责进山猎熊,还有人负责运输和销赃。“这5头熊有2头成年熊、1头半大的,还有两只小熊,它们是分2次被猎杀的。”刘刚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嫌疑人作案前自制了类似鸭蛋大小的爆炸装置,然后将熊炸死。[详细]
4月23日,长白山野生熊遭非法杀害、出售案在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除涉案的卢某1人在逃外,连同该案一并受审的,还有徐某伙同赵某枪杀野生马鹿案、赵某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共9人当庭受审。
爆料人胡冬林当初在熊的尸骸现场不过看到了5只熊,可是更让人吃惊的是,涉案嫌疑人猎杀的野生熊数量却不仅限于此,来自庭审现场消息的是,6名嫌疑人用“炸子”猎杀的共有8只野生熊。
2011年8月,徐某、卢某、苏某三人非法进入长白山保护区地下森林西侧,作案时,卢某先将随身携带的自制爆炸装置涂抹蜂蜜吸引熊,徐某和苏某则在一旁协助,3人用此方式猎杀了4只熊。2012年5月,徐某与卢某再次进入该区域,以同样的方法又猎杀了4只野生熊。
记者了解到,卢某自制的爆炸装置俗称“炸子”,采用三种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化学药品,按比例混合后,在外黏上玻璃碎片或者钢珠,用麻绳裹紧后,然后在外面封上牛油制成的。据了解,这种“炸子”一旦吸引熊来咬,就会发生500公斤的爆炸力,野生熊的下巴当场就能被炸碎。
2012年1月,徐某将两枚熊胆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二道镇开土特产商店的于某。于某又转手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清的金某,金某拿熊胆入药给父亲治病。
卢某两次参与猎杀野生熊后,他指使自己的姑爷张某,先后两次到蛟河市前进乡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第一次出售了16只熊掌,第二次张某除了携带16只熊掌出售外,还有一枚熊胆。期间,一饭店老板李某以每斤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8只熊掌,总价值2.5万元。
2012年1月,徐某和赵某分别带上1支自制步枪和1支自制套管猎枪,与男子白某、冯某来到和龙林业局红旗河林场施业区,自制了300多个猎套,用猎枪猎杀了野生马鹿1只、野猪8只、狍子4只。
赵某于2012年1月份参与猎杀马鹿后,过了4个多月,他在和龙林业局红旗河林场,用手锯盗伐1株112年树龄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东北红豆杉。案发后,在途经和龙林业局荒沟林场检查站时,赵某被和龙森林公安局民警截获,警方在他车上搜出自制步枪1支,子弹17发。后经延边林业科学院鉴定,赵某所盗伐的东北红豆杉价值8145.46元。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参与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棕熊8只、马鹿1只,非法持有民用枪支1支,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苏某参与非法杀害棕熊4只,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张某参与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于某、金某、李某构成非法出售、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赵某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白某、冯某参与非法杀害野生马鹿,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4个小时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详细]
长白山野生熊遭杀害案震惊全国,然而在回顾整个案件时,一些细节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依据庭审消息,早在2011年8月,长白山的野生熊就已遭不法分子“黑手”,至2012年5月,不法分子再次作案猎杀野生熊,现场留下5具熊尸骸。
案发时间跨度一年,作为监管方的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对盗猎事件和事发地点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对此,他们向媒体解释称,因巡护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野生动物袭击,知道该处有熊出没,出于惧怕和为难心理不去检查,导致形成监管死角。
然而,最先发现长白山野生熊尸骸现场的山民,多次踏查获取实证后、实名发帖将消息传播的野生动物作家胡冬林,他们对丛山密林里可能存在的危险怎会无法预料?另外,在胡冬林的介绍中,他曾表示,从2007年,他搬到长白山自然保护区边上居住以来,每年都能听到死熊的消息,平均下来一年大概有10头,这样的消息,监管方、执法者怎会一无所知?
案件发生后,公众对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的监管提出了质疑,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主任李志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会增加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强数字化监控系统。
一年的时间又过去了,这些数字化监控系统是否安装到位?这起案件发生后,在监管、保护、防猎杀野生动物工作中,该中心有哪些改进?
2013年5月7日下午,长白山管委会林业局局长、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主任李志宏做出了回应。
李志宏介绍,长白山野生熊遭杀害事件发生后,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认真查找日常管护,信息反馈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了多项保护和改进措施。“我们以不间断巡护、穿插巡护和野外驻守等措施,全力消除巡护盲区和死角,确保各种违法入区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同时,在全区各保护站建立SMART巡护系统,通过SMART巡护系统的野外巡护、监测等数据信息汇总,对全区的巡护工作进行监控,进一步扩大保护区巡查监管覆盖面,同时以检查站依法检查,道口堵截、自行车巡查,公路徒步巡查等措施,不断加强保护区外围管控力度,确保各种非法入区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理。”
另外,在保护区内设置远红外照相机100部,确定专人开展实地监测工作,重点对野生动物分布区、迁徙区以及河流沿岸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测,“我们还设立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13条,定期开展野外监测工作,详细掌握保护区有蹄类野生动物活动及迁徙情况。”
李志宏回应,他们还将加大对长白山管委会辖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山货庄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的联合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大旅游高峰期、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同时,针对铁匠铺、药店、农药经销处等猎捕工具、猎捕药品制售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据庭审消息,2012年1月,徐某将两枚熊胆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二道镇开土特产商店的于某。于某又转手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清的金某,金某拿熊胆入药给父亲治病。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参与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棕熊8只、马鹿1只,非法持有民用枪支1支,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于某、金某构成非法出售、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
野生动物遭残杀,最终目的都是落入人口,那么,因为满足口福之欲而进行的非法乱捕乱杀,在我国法律上有没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2003年,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的王洪杰副司长曾在做客CCTV《新闻夜话》节目时介绍,“现代的动物立法都是从禁止猎捕和禁止贩卖这个角度作了一些相应的处罚,没有去限制吃这一块,目前我们没有见到就是明确规定,就是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种立法。” “从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法律规定吃野生动物构成犯罪。”[详细]
在翻看胡冬林拍摄的野生熊尸骸现场的图片时,似乎那股子腐臭的味道正转入鼻孔,让人作呕的同时,更让人内心为之一颤。这强烈的感官刺激,会让人真切的感受到盗杀手段是何等残忍。
从盗杀、运输到贩卖、收购,从立法到监管,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话题,我们一直都在探讨。
在回顾长白山野生熊遭杀害案件的始末时,或许我们会批判盗杀者的残忍,质疑管理者的监管不力,痛恨黑市交易者的利益熏心……然而保护工作是环环相扣的,保护的责任更是我们全人类共同的。
如何从源头扼制对野生动物的残杀?人类该如何切实做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当这些问题在脑中盘旋时,也许你很自然就会想起那句早已广为流传的公益宣传语作答——“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更希望这句话能早日在那些不法分子的心里生根发芽。
熊属我国Ⅱ级保护动物。吉林省境内熊类主要是黑熊和棕熊,黑熊主要分布在长白山山脉、张广才岭山脉和老岭山脉,分布密度大约0.01~0.133只/km2。棕熊则主要分布在老爷岭、摩天岭和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及周围,目前野生棕熊在吉林省的数量不足50只。据长白山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朴正吉介绍,根据监测站科研人员日常观察及部分检测照片显示,目前,在长白山自然保护区野生熊数量应该在50头以上。
自20世纪80年代,朝鲜人的 “活熊取胆” 术发明后,这种“技术”风靡我国,一时间大量野生熊被捕获,有的甚至为了获得熊仔而杀死熊妈妈。这些不幸的野生熊有许多死于取胆手术感染或饲养不当,而侥幸生存下来的则又要活生生的受尽痛苦的折磨,并在痛苦中一点一滴地耗尽生命,直到最终悲惨死去……近年,野生黑熊和棕熊数量呈下降趋势,IUCN的红皮书中,黑熊已被列为“易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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