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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赵艳云)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物价局15日宣布,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经完善后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将于7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每度电的价格维持不变。
根据新政策的规定:浙江省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电价,仍为每度电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度)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度电0.838元。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龚源昌说,与以往相比,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行按年计算的阶梯电价政策方案,即居民阶梯电价的各档阶梯电量累进加价将从现行的按月用电量分档结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
这也是在听证会上得到多数支持的方案。一些听证代表认为,浙江地区四季差异大,冬夏用电多、春秋用电少的特点非常明显。根据这样的结算方式,哪怕冬夏季节用掉2000度电,只要全年用电量控制在2760度以内,每度电的费用就不会涨。
龚源昌表示,浙江省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