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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论】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发改委强调,下一步自来水、天然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将可能参考阶梯电价推行的经验。
从民意反映来看,目前阶梯电价在制度设计上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厘清,此时如匆忙将不完善的阶梯价格模式推广至水价、气价上,可能会扭曲价格改革本意,增加民生负担。
从一些地方上调“第一档电量”的事实来看,阶梯电价推出前的抽样、估算值是存在问题的。显然,阶梯电价相关的统计、评估应该有明确的制度规范,避免“人为”干扰。
此外,按照“覆盖80%”进行一刀切进行价格调整也难言完全合理——难道有多达20%的家庭在不合理用电?对人口众多的家庭如何避免误伤?按照阶梯电价保护居民合理用电,对不合理、浪费用电征收高价的初衷,按照人均用电量进行区分显然才更合理。
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的设计,阶梯电价是为了“引导能源节约”,但是各地的方案只有涨价,没有降价,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显然有违改革本意,难道节能只靠罚?同样,多收上来的电费为何只是供垄断企业节能改造之用,却丝毫没有考虑消费者端的节能改造?希望各地在实施方案中把这些草案中疏忽的地方及时调整过来,真正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节电。
此外,各档阶梯电价也应有逐年递增,以适应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随着生活改善,居民人均生活用电还可能有一定的正常增幅,如果缺乏定期调整阶梯电价的制度安排,就可能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也是需要在当下的实施方案设计中及时增补的。
当然,公众同样很关心垄断企业员工为何独享垄断高薪,基础能源价格上涨为何只让消费者承担等问题。这些问题事关阶梯电价推出的公平性,职能部门同样不容回避。
水电气费改革关乎基本民生,一定要慎重又慎重,从阶梯电价的听证情况来看,很难说已获得了居民的广泛支持和理解。现在看来,由于缺乏严密合理的顶层制度设计,阶梯电价在各地具体的实施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因此,希望各地在推出实施方案前能不回避公众提出的各类具体问题,做到信息透明,应改尽改,并对制度加以不断完善。
阶梯价格改革的方向是对的,然而由于这一改革涉及垄断企业的利益,所以在基础制度设计上一定要做到公平与合理,避免阶梯价格成为某些部门或者垄断企业打着“节能”幌子、实则为了扩大自身利益的“阶梯涨价”。(新民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