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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6月份全国居住价格上涨幅度与上月相比持平,但在6月CPI创29个月新低纪录的衬托下,持平的数据仍显得刺眼。
国家统计局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CPI同比上涨2.2%。其中,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6%,与5月居住价格上涨幅度相同。
众所周知,CPI不仅是简单物价水平的客观衡量,更与一段时期内的市场行情相关联。因此,居住价格虽然只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局部行情,如住房租金、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等,但组成因素环比全部上涨的客观实际却与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回暖的态势相符。针对楼市显现出的回暖态势,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江苏常州调研时强调,要防止变相放松购房政策,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
在构成居住价格上涨的因素中,上涨幅度为2.9%的住房租金价格引人关注。记者对比后发现,2.9%是今年以来住房租金价格涨幅的最高值。“创新高”数据的出现并不令人意外。此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6月份“百城价格指数”就显示,6月份全国100个城市的住宅均价结束自2011年9月以来连续9个月的环比下跌态势,其中,45个城市出现环比上涨。在这一情形下,住房租金价格的上涨已成定局。考虑到租房群体大多收入不高、对价格变动较为敏感这一现实,房租上涨必将会使低收入群体受到较大影响。
事实上,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住房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并明确要求“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不可否认,公租房的出现一方面可有效解决城市“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弥补廉租房和经适房等覆盖面的不足,进一步扩大保障房的保障范围,并有助于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双轨制”格局,大量供应的、价格低廉的公租房有助于拉低房屋租赁市场的整体价格。
不过,从目前住房租赁价格与住宅价格基本同步的涨势来看,从去年开始大规模建设并已经上市的公租房与廉租房尚未起到应有作用。
从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多地房屋成交量连续多月下滑,这意味着一部分有居住需要的购房群体被压制在房屋租赁市场中。不过,随着局部地区房屋成交量回升,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迹象,购房者的心理预期或将转变并释放购房需求,而房屋租赁价格在此时出现“新高”更会将一部分潜在的购房者“逼入”购房大军。
与高房价相比,高房租更接近低收入民众生存底线,更令人难以接受,房租的涨跌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低收入民众的幸福感。因此,保障房建设应加快进行,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作用需尽快发挥。
(新民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