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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别伤害学生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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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看到一则报道:兰州某职业技术学院为全体学生从大二开始统一办“诚实证”。证分两档:A级和普通级。没想到,学校“兴之所至”弄的证,却让一些评不上A级诚信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遇到大难题:用人单位不清楚学校评级的奥秘,为求保险,就给“普通级”的学生吃了闭门羹,让本来找工作已经不易的毕业生大感沮丧和郁闷。据校方说,评级完全根据学生的校内诚实表现,是与校规校纪紧密结合的,比如说不能违反“不许抽烟”之类的规定,否则就不能评上A级。

  这里暂且不说抽烟与诚信是否对上号,但学校出台某项措施,必须考虑到:学校的所作所为应该以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前提,至少以不伤害学生为底线;应该尊重学生的法定权利,不要随便出台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校规校纪条文,无谓制造学校与学生的对立。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应该随便在国家规定的证件之外,贸然颁发不具严肃性却有杀伤力的“诚实证”之类的东西。

  时下,幼儿园、小学、中学虽然没有经学生发“诚实证”之类的东西,但歧视后进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198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明确规定:禁止侮辱体罚学生。但不少学校和教师视若罔闻、置之不理,此乃不能容忍的行为,必须及时加以纠正。为师者应当以法治教,促使学生健康成长。(肖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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