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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悉,为提高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鼓励企业为职工增加工资,我省将研究出台给予税收等方面政策支持措施。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联合专业机构进一步丰富信息服务,加快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改进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选择主导行业试行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增加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岗位数量,积极探索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取得数据的方式方法,为协调企业分配关系,将市场工资分配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分配创造条件;总结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经验,扩大薪酬调查覆盖范围;加大对企业落实生产岗位人才津贴、艰苦岗位津贴、带薪年休假待遇和加班工资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在工资增长、共决机制建设、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和合同文本个性化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
此外,我省还将强力推动国有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负责人收入相联系,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限制其工资增长;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阻力较大的企业,采取上级工会直接要约的方法,启动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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