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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阿克苏日报社记者陈晓增 罗卫华报道)近日,记者从阿克苏市总工会举办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上获悉,近日,新疆川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代表和企业方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成为阿克苏地区首家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
阿克苏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说,该公司工资集体协议有三项内容令职工关注:公司实行标准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职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10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应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支付。公司必须按约定日发放员工工资,超过约定日未发放工资的,定为拖欠工资。员工工资必须足额发放,除法律、法规明确有规定可以扣除外,公司不得克扣或减发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期间工资待遇及参加社会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书与公司薪酬方案执行。
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地、市工会组织积极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支持,出台了《关于逐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制定了工资集体协议范本;专门举办培训班,着力培育职工方协商主体,培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的能力;采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调度等方式,提高企业工会干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业,指导开展工作,使该公司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经过两轮协商、达成共识,迅速起草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工资集体协议对企业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及调整办法、工资支付办法、以及加班、加点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等多项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强力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