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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小鹏 记者 廖晓生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南昌市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全面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格供餐模式的准入管理
我市将全面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状况调查。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行政区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和供餐食品安全状况。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供餐模式的准入管理。按照规定,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方可供餐,供餐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托餐家庭必须具备保证餐饮安全的基本条件。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通过县级政府组织招标方可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单位。对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前审查,有关部门将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监管
我市将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和操作规范,取缔学校校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与此同时,我市将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
我市将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要在实施前、其他地区要在秋季开学前对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统一组织考核。
此外,我市要求各地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县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培训,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作者: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