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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5月10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预防和控制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季节及节日餐饮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根据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及农牧区餐饮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家庭宴请要注意食物的保存,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加工、储存的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肉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
严把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储存及加工过程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禽畜等食物。严格落实违禁食品经营和从业人员卫生以及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索证索票、洗洁精消毒剂使用等制度。(作者: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