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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高校毕业生每月可领取8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未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资助达4000元!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出台扶持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深圳高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可享受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见习培训补贴等。
困难毕业生每月生活补贴800元
据了解,我市院校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的市外高校毕业生近3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较去年有所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凡我市普通高校(含深圳大学城内院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属毕业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可享受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见习培训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其中,对于困难毕业生,即已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在领取期间实现就业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终止其继续享受补贴资格。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当见习学员,每月可领取800元的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另外每人每月有13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首次创业可获4000元资助
记者了解到,在鼓励创业方面,我市政策规定对毕业2年以内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每年给予最高8000元的财政资金扶持。对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就业创业的政策也都惠及我市高校及我市生源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金额最高达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贷款总额最高为50万元。个人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
推荐就业可领500元职业介绍补贴
我市政策对吸纳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给予发放相关补贴。而职介免费推荐毕业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介可申请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即将上线
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开发的《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即将上线运行,届时将开放公共查询平台,供高校毕业生自行查询本人就业状况信息。
市人社局每年将汇总“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信息”和“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报到信息”相关数据,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作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认定数据。未进入本数据库的,将不能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毕业生对本人就业状况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