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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龄车连检3次不合格强制报废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8日 14: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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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大淘汰老旧车辆力度,西安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汽车报废若干规定的通知》,新规定的出台,将用硬性标准保障西安汽车报废的提速,对城市交通、环保两大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在西安市车辆管理所“缓堵保畅、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会”上了解到,新规定要求,凡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可延缓使用本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在告知书上注明项目、依据代码交车主本人,督促尽快办理注销登记。《通知》中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和倒查、考核制度。

  以私家车为例,新规定实行前,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报废年限为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也就是说,私家车到了报废年限后,不强制报废,只要检验合格(检验次数没有限定)就可以继续使用。而新规定施行后,私家车必须在一个检验周期内(半年)进行检验,连续3次不合格,则强制报废。

  另外,凡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各业务窗口将不再办理注册和转籍登记,污染排放未达到“国Ⅳ”标准不办理注册、外埠转入登记。

  据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处副处长朱安介绍,车辆报废检验将作为车管所及检验机构工作的重点。西安目前拥有2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69条检测线,满负荷情况下每天可检验6000多辆车,而现在的检测量只有2400多辆,所以“检车难”情况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不排除一些人为造成的“检车难”,如果驾驶员在检车过程中遇到虚假报告、工作人员作弊、不按规范操作等问题可拨029-85612860进行举报,车管所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举报一经查实可获得300~500元奖励,检测站也将受到整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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