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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中牟县纪委、国资局等单位联合对当地43辆超编公车进行公开拍卖,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照此计算,每辆车的成交均价只有9000元,其中一辆面包车只卖了1600多元。公车卖出“白菜”价,一时间引发公众质疑。(7月15日中国广播网)
中牟县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肯定是一种“政绩”……但是,看看两组数字,我顿时有点发懵——43辆超编公车,竞卖出39万元的价钱,莫非,中牟这次拍卖的所谓“超编公车”都是废铁?
对此,中牟官方解释说,“这些车大多是昌河、长安等国产面包车,已接近报废年限。”这就更让人纳闷了。一是,治理“超编公车”,为何非要等到快报废时才严格治理?假如在治理的43辆超编车中,有几辆快到报废期,这符合逻辑与常识。但蹊跷的是,43辆超编车为何不是廉价的昌河、长安面包车,就是快报废的垃圾车?二是,哪些公车属于超编车,是否属于单位“自选”项目?要不,43辆公车为啥没有一辆像样的公车?难道,平时官员就乘坐这样的“超编车”?为什么,这次“治理”出来的超编车不是廉价的、破损的,就是快报废的呢?
表面上严厉的治理“超编”车,到头来,竟然拿一堆废铁般的车辆充数,简直就是一场闹剧,不仅难以真正治理超编公车现象,而且还为今后再购置超编新车埋下伏笔——现在单位公车不超编,将来超编几辆公车岂不正常?
尤其搞笑的是,让中牟引以为豪的,是治理超编车实现国资增值53.2%。对于这个增值,老百姓有自己的计算法——43辆超编车原本就不该买!花钱买了公车违规使用了N年,然后仅仅拍卖了39万元,而且还无人担责。对此,监管部门有何颜面,敢说“国资增值53.2%”?
治理公车动真格,像这样的公车滥用治理,百姓给予的肯定不是掌声,而是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