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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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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本月起,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实施,其中,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400万元。但是,如果有不良信用记录则不能申请。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小额贷款。所指小微企业不包括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

  小额贷款可以抵(质)押品作为反担保。包括: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械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以第三人作为反担保。其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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