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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6月5日起,山西省11个城市将定期公布 PM2.5 等三项污染物的研究性监测数据。
今年3月底,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所监测项目,在原来的 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和 PM10 (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基础上,再增加 PM2.5(可入肺颗粒物)、O3(臭氧)和 CO (一氧化碳)三项污染物的监测数据。目前,大部分城市正在安装和调试仪器设备,有些已开始试运行。6月5日是国际环境日。届时,山西省11个城市将按照预定方案完成扩项监测工作,按时公布 PM2.5 等三项新增监测项目的研究性监测数据。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介绍,本次扩项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成本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在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数据发布系统等方面,仍需系统的准备。山西省开展 PM2.5 等污染物的监测,并进行研究性数据发布,将大大增强老百姓的直观感,也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和进行污染防治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持。(记者闫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