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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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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1日快讯(记者 陈晓春)今天下午,江苏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位于南京扬子江大道的金陵江滨酒店举行。目前听证会正在进行中。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包括9名消费者,其中有低保户、大学副教授、公务员、退休人员、公司职员等,还有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制定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实施方案。

  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居民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居民月用电量高于348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其他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销售电价按照居民电价平均提高水平调整。

  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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