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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租房4月16日起接受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1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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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热娜·乌布力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了解到:从4月16日起,有需要申请公租房的乌鲁木齐居民可带齐相关证件,在正常的工作日内,就可到所在辖区的社区内进行申请,此项工作今后将持续进行。

  据了解,2012年2月15日起《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打破了原农业户口的居民无法申请保障房的限制,并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列入了保障范围。公租房房源主要以政府主导集中建设和利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按规定程序转换,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的公寓、宿舍,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

  据介绍,乌市公租房将以小户型为主,单套面积在35平方米—60平方米之间,水、电、气、暖表等均安装到户,同时,房屋内部将经过简单装修,厨房的灶台、卫生间洁具设施等配备齐全。其租金价格还在制定的过程。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租金将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一般为3年至5年,只是在一段时期内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政府将鼓励低收入家庭在条件改善之后主动退出公租房,转给有需要的人循环使用。

  今年,十七户多层廉租房项目已开工建设,红庙子西二巷、老满城街、八道湾的高层廉租房及公租房项目也将陆续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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