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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开工、基本建成等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统计开工、基本建成(竣工)要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开工以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正式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为准,基本建成以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为准。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新机制,规范物业,完善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建设、分配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