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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裴睿) 今年我省将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97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3月20日―2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报考条件
村书记须中专以上学历
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12年3月20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均可报名参考。
在报考条件上,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民族地区可放宽到初中);35周岁以下[民族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38周岁,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0日。
试用合格
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
本次招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4月22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任培训。
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3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录用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