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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投诉居我市商品类投诉第三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1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惠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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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范海波 通讯员何小红刘献文)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食品投诉近4万件,同比增长12.3%。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投诉中,2/3的投诉与质量安全有关。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在我市,食品投诉也在商品类投诉中排名靠前,仅次于手机、家电类投诉。

  案例 吃了问题食品获补偿2000元

  家住市区江北的戴女士,去年8月13日晚9时许带着两个小孩到江北某大型快餐店用餐,次日凌晨4时,3人均出现腹痛、恶心,并伴有头晕、怕冷等症状,至凌晨6时解水样便10余次,疑是在快餐店进食了不洁食物引起食物中毒,马上呼叫救护车送至下角中医医院进行治疗,至16日下午共花费1600多元。戴女士欲找商家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5000元,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各2000元。后经惠城区消委会云山消委分会调解,戴女士获经济补偿2000元。

  查处 工商部门去年查处地沟油550公斤

  据介绍,当前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的擅自更改生产日期,导致食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发霉、变质等问题;二是食品中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有些食品甚至滥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三是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这些食品问题,我市一直采取高压打击措施。在市工商局去年开始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扣“问题食品添加剂”1380.3公斤、地沟油550公斤、问题食品9668公斤,货值58万元;查扣经抽检不合格食品33种4315公斤。

  有市民希望我市有关部门多曝光不诚信企业,“12315”消费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当前规定,食品抽检结果出来后他们必须先上报省工商部门,同时在部门内部网站中发布相关消息,如果要向社会公开的话需要省工商局进行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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