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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徐登山) 刚买一天的新手机已超过保修期,张先生竟碰上如此怪事。13日,福清市江阴工商所成功调解这起纠纷,为张先生挽回6000元损失。
11日,三明市的张先生到福清出差,在江阴镇某手机店花4500元买了一部全新的苹果手机,送给女儿作为生日礼物。带回家仅使用一天,他的女儿发现无法给新手机充电,张先生随后到苹果手机维修店检修,竟被告知这部手机已过了保修期。13日,张先生赶赴江阴,手机店店员却称售后问题要找福州维修部,无奈之下,他又赶到福州。福州维修部人员检查后证实,这部手机的确是旧机。张先生再次来到江阴,要求退货被拒,只好向当地12315求助。
江阴工商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店员终于承认错把样机当作新机卖给张先生。经调解,手机店同意为其更换一部苹果手机,并补偿车费、误工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