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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日本政府出资购买钓鱼岛等岛屿,使之“国有化”,严重恶化了中日关系。对此,中国领导人严正声明,社会各界严厉谴责,但日本政府仍然一意孤行,摆出一副“内政不容侵犯”的架势。然而,不仅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不容日本私自买卖,而且日本声称钓鱼岛“归属”的冲绳县,在历史上也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在琉球国被吞并多年之后,仍在谋求驱逐日本人。
隋唐宋元明清六朝,福建和广东沿海的官军商民人等,均已掌握福建至琉球和广东至琉球,以及通往日本列岛的航海针路、航行程次和海山岛屿之间的水道利弊(从明朝起更有卫所设防管辖)。隋朝(公元581-617年)于大业元年至大业十年(公元605年-610年)先后四次派遣水军招谕流求(琉球),广泛探察了沿海诸海山岛屿和航海程次,正式命名高华屿(即钓鱼屿之古名)鼊屿(汉字音读gōubì即古米山之古名,明清时代属琉球)。[详细]
明朝成立之前,琉球本岛存在着三个分立的政权:位于琉球本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的南山政权、中山政权和北山政权。公元1368年明朝成立后,这三个政权分别向明朝提出了朝贡的要求。对于琉球本岛的三个政权先后提出的朝贡要求,明朝按照颁布岁表、授予印章、赐予官服等方式逐一完成了册封手续,到15世纪初期,已分别和"三山"建立了邦交。从此琉球成为了朝贡体系中的一员,进入了以明为核心的海洋贸易圈,而这是琉球兴起的根本契机。明朝在与"三山"进行朝贡贸易的初期,主要获得用来制造火药的硫磺和用于陆地物资运输的马匹等军需物资,用于与流亡中的元朝后代"北元"之间的对峙。除此之外,自14世纪末,苏木、胡椒、乳香等东南亚的物产也出现在"三山"对明朝贡物资中。 [详细]
朝贡贸易不仅给琉球带来了庞大的利润,增加了财富,而且也理所当然地加强了琉球内部三个政权间的竞争和权力利益争夺。最终,出身于山南的英雄尚巴志,在平了中山的察度王统后,先是尊自己的父亲为中山王(即第一代中山王)。紧接着他分别又于1416年灭了山北政权、1429年左右灭了山南政权,结束了三山分立局面,实现了琉球统一。随后尚巴志即位第二代中山王,建立了第一个尚氏王朝。第一代琉球国王尚巴志将"首里城"设为王都,为第一尚氏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于是在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不到30年,一个以海洋贸易立国的独立王国--琉球王国兴起了。 [详细]
琉球曾经是中华朝贡属国体系中的重要一员。早在公元607年(隋大业三年),中国就有了与琉球来往的正式历史记录。公元698年,日本文武天皇派了一支探险队到达琉球,并声称其为日本范围的一部分;12世纪,日本九州的统治者被天皇冠以"南部岛屿领主"的称号;1441年,日本南部九州的萨摩藩又取得了对琉球北部岛屿的控制权。1609年,日本军阀丰臣秀吉率军侵略朝鲜,派萨摩藩诸侯岛津氏向琉球敲诈钱财,遭到琉球国王的拒绝。岛津氏遂率军攻打琉球,俘虏了琉球国王尚宁,逼其写下誓文,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日本将历史上的侵略视为"上贡",并以此证明琉球一向是日本的"藩属"。致使琉球形成中国和日本两属的局面。[详细]
1874年9月1日,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来到中国。大久保利通向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和美国驻华公使忻敏求助。在他们的调停下,清政府答应给日本抚恤银10万两,在台建筑费40万两,先付10万,其余40万在12月20日日本退兵后支付。10月31日,中日双方签订了《北京专条》3条,在英国的支持下,日本敲诈清廷的阴谋得逞。但李鸿章为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北京专条》却埋下了一个隐患,那就是,承认了日本为被杀的琉球人出兵的合理性,这就等于隐约承认了琉球是属于日本的,将琉球这个一直依仗中国扶持的小国推到了日本的魔爪之下。[详细]
《北京专条》签署后的第二年,日本派兵进驻琉球,并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号,不再向清政府入贡。1878年4月,日本政府悍然决定废琉球为郡县。虽然琉球上下并不甘心亡国,但囿于国力弱小,无力抗衡日军。日本政府令琉球国王尚泰到东京听候处置。8月30日,日本政府在清政府的交涉声中,正式宣布改琉球为郡县,声明琉球与中国的关系由日本外务省处理,琉球终于没有逃脱被日本吞并的命运。1879年4月,日本派出了一支由450名军人和160名警察组成的队伍,前去镇压了已有200年不设军队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说将王室强行迁移到了东京,并废除藩政改为由日本政府直辖的冲绳县。[详细]
为了让冲绳的百姓更迅速地解决自己,日军将当时极度短缺的手榴弹分发给当地居民,鼓动他们宁可自杀也不可被美军俘虏。不少人还收到了两枚手榴弹,按照军队的解释,是为了让他们将第一枚扔向敌人,然后用第二枚自杀。用手榴弹来自杀在二战后期的日本军人中是比较常见的行为,但是此前还没有发生教唆日本平民殉葬的事情。
现年68岁的吉川嘉胜回忆说,在美军猛烈的炮火中,当年六岁的他及其家人和岛上其他居民一道,被要求离开藏身的防空壕前往小岛西面的杂树林集合。这时周围开始不断响起手榴弹的爆炸声,还有惨叫声。惨剧开始了。准备好"自杀"的吉川一家围成一圈,他的哥哥们试图引爆手榴弹却没有成功。
这时吉川的母亲大喊,"快扔了那个手榴弹"。要死的话,什么时候都可以死的。于是一家人选择了活下来。但岛上更多的居民却再也没有从"自杀"现场回来过。
吉川说,如果不是军队召集居民,如果不是军队分发手榴弹,就不会有"自杀","有股风潮说集体自杀是崇高的,是一种美丽的死亡。这让我无法忍受"。[详细]
随着日军节节败退,冲绳沦陷的命运已经注定,日军开始逼迫不愿自杀的冲绳居民为天皇"献身"。据冲绳人战后统计,冲绳庆留间岛的一个小村子130名居民中,有45人被逼迫自杀。仅在由21个小岛组成的座间味村,就有大约1200人丧生,其中402人被日军强迫实行集体自杀。冲绳地区的庆良间列岛上,居民大规模自杀现象比其他地方更为普遍和严重。
除了强迫居民集体自杀外,日军还疯狂屠杀了很多冲绳人。绝望的日军不仅出现了偷窃为妇女和儿童准备的粮食的不齿行为,还出现了霸占冲绳居民藏身的山洞,强迫居民出去自杀,或者干脆杀死他们的残暴行径。日军甚至开始出现对百姓的大屠杀,日军司令部就曾以涉嫌间谍为由杀害了上千名冲绳百姓,原因仅仅是因为这些人只说本地方言,来自其他地方的日本人听不懂。
冲绳战役持续了3个月,总数约45万的冲绳居民死亡9.4万人。据战后统计,在此次战役中遇难的冲绳居民,多数人并非死于美军枪炮之下,而是被日军强迫自杀或者被日军杀害的。[详细]
日本明治政府看到欧美列强在不断地侵蚀亚洲,加紧推行其殖民化进程,特别是对中国清朝和朝鲜垂涎三尺、虎视眈眈,不仅感到了自身危机的存在,而且也为其近水楼台却得不到月而深感焦虑。从鹿儿岛县大山纲良参事致中山王尚泰书的"欲与宇内强国对立"之句,就可以看出明治政府那蠢蠢欲动的野心。而当时日本名人福泽谕吉所鼓吹的"脱亚论",本意也并非是要日本脱离亚洲而是要日本政府仿效欧美列强抢先侵占亚洲。从以后日本政府入侵台湾、兵征韩国、发动甲午战争等一系列举动来看,这次琉球"废王国立藩"既是日本明治政府为推行其对外扩张政策的一次试探,也是其蚕食亚洲迈出的第一步。
而解除日本对琉球王国属地的强制占领状态,正是斩断日本伸向亚洲的扩张触角的有力一击,唯有如此,才能彻底令日本军国主义扩张分子清醒,从法理上解决日本帝国主义其后侵略行为。[详细]
1945年8月5日,日本签署了无条件投降协议书,二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投降书要求日本无条件遵守《波兹坦公告》。而根据《波兹坦公告》第八条之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它小岛之内。"所谓开罗宣言之条件是指"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对战败国日本的惩罚,因此将其在过去通过武力夺取的土地全部剥夺。而《开罗宣言》的最后一款"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窃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可谓是一个"兜底条款",再次强调对日本在贪欲的驱使下以武力夺取的土地应予以剥夺,而不论其在当时是否合法。因此琉球同样作为日本以武力夺取的土地理应包含在《开罗宣言》的最后一款中。与此同时,上文开罗宣言会议记录中蒋介石与罗斯福对于战后琉球处理的一番对话也再次印证了中、美这两个亚洲战场最重要的国家对于琉球的态度,即琉球主权已不属于日本。 [详细]
1969年美国与日本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单方面将所谓冲绳琉球的"施政权"交给日本,所以直到今天,日本还是占据着冲绳,并根据此协定来证明其对冲绳的合法性。那么1969年美国将琉球"归还'日本的"归还冲绳协定"对琉球的法律地位有何影响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联合国关于战略防区之各项职务,包括此项托管协定条款之核准、及其更改或修正,应由安全理事会行使之。'而处于美军托管下的琉球群岛属于战略防区,因此对于琉球群岛托管的任何改变都应当经过安理会讨论决定。笔者翻阅了1969--1971年所有安理会决议并未发现安理会通过任何有关改变琉球托管的决议,因此美国政府没有按照联合国托管制度的规定将琉球群岛问题交由安理会表决,而是单方面与日本签订协议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立法、司法权交与日本。这种违背联合国宪章所签订的协议当然无效,日本不能够根据日美"归还冲绳协定"来证明其目前对于冲绳占领的合法性,日本所谓对于冲绳享有"主权"的说法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不仅如此,日本对冲绳并不享有"主权",更对整个琉球国所属地区并不享有主权,因此,日本占有琉球国土,并据此划界享有国界内的一切法律等权益,完全一种违背法理的行径,而它因此对钓鱼岛等地区提出主权需求,更是无理取闹,荒诞可笑。[详细]
在1879年日本出兵占领琉球之前琉球王国一直是中国朝廷直属的独立王国,它的国民大部分是闽、浙、台沿海的居民,与祖国大陆不仅血脉相连,语言、文字皆为汉语,典章、制度与大陆朝廷完全一致。
1945年日本战败,琉球也已脱离日本回归自主。1971年中美建交在望,美国担心中国要回琉球主权后其军事基地无处立足,将琉球的行政管理权(注意,并非主权)交给日本。因无力推翻美国的决定,琉球数万人齐聚在中心广场号哭,发誓要赶走日本侵略者。
几十年来,他们从未停止过驱逐日本争取独立的斗争。2006年3月,琉球全民公决,75%的民众投票要求独立,恢复与中国的自主往来。剩下的25%因属日本血统,虽不要求独立,却也赞成自治。[详细]
根据《对日旧金山讲和条约》,日本早已被剥夺了对琉球群岛的所有权,即便是1971年美日之间私下签订的、在中国得不到承认的、转交冲绳县管辖权的《美日就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日本得到也仅仅是对冲绳的管辖权,并没得到琉球群岛的主权。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在法理角度,琉球群岛所属领土的主权都不属于日本,它的最终归属应交予联合国安理会进行讨论后决定。在所谓的“领土”归属仍有疑议的情况下,日本政府仍铤而走险谋夺从来都与冲绳没有归属关系的钓鱼岛,简直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