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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教育部下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规划指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加快建立覆盖本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信息服务与监管网络。
规划称,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规划提出,要开展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改革,实行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方式。有条件地区可对部分科目开展一年多次考试和社会化考试的试点。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规划提出,开展《学校法》的调研起草工作,依法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制度。到2015年,高等学校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规划指出,要改革校长选任制度。开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和校内民主选拔各类学校校长试点。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长选任范围。晨报记者 李佳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