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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青年法官庭审规范化,帮助青年法官尽快地成长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根据最高院关于“两评查”活动的总体安排,徐汇法院贯彻落实“两评查”活动的具体要求,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庭审评查与庭审观摩相结合,全面开展青年法官庭审观摩活动。
思想重视,主体明确。徐汇法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庭审观摩活动,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于青年法官的成长以及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求2009年以来任命的并在审判庭从事审判业务工作的助理审判员,在审判长或庭领导的指导下,选一件案子,开一次观摩庭。院审委会全体委员、相关审判庭负责人、合议庭审判长作为评审人员参加观摩。其他新任助理审判员参加观摩,相互学习。
组织有力,内容规范。徐汇法院政治部和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按照各自分工,落实活动内容。拟开观摩庭的青年法官将庭审预案报政治部,提前两周确定庭审时间及地点,发出开庭传票和公告。政治部负责通知全体评审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准备好庭审评分表以及组织庭后讲评。全体评审人员现场观摩、打分,并负责庭后对庭审法官从庭审程序、庭审思路、庭审驾驭、法官形象等多个方面进行点评,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与建议。
总结到位,重点突出。参加活动的青年法官撰写好庭审总结,重视庭审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切实予以改进,力求通过本次活动,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政治部做好活动总结,进一步查找庭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同时不断完善庭审观摩活动的工作模式,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为提升青年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提供持续有效的制度支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