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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白龙)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全国各级法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工作总体分为六个步骤:一是摸清职权底数,二是排查廉政风险,三是评定风险等级,四是制定防控措施,五是实施预警处置,六是坚持动态管理。
其中,摸清职权底数,要求各级法院对依法享有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并针对每一项职权绘制运行流程,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排查廉政风险,要求各级法院重点查找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以及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干警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要求各级法院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评定风险等级。
作者: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