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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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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虎林5月7日讯 5月5日上午,我市在贸易大厦门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日”活动,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李冬华出席宣传活动。

李冬华认真查看了各部门宣传展台及宣传内容,要求各部门现场宣传人员要认真负责,积极宣传,热情解答,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对政府施政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条例》自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各级单位部门认真落实省市精神,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分管到位、责任到人,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使我市政府施政形成了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虎林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活动中,市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地税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水务局、农机管理总站等部门联合在大厦门前繁华街道两旁设立宣传台,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彩色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政策信息等内容,认真解答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使宣传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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