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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洪镔)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2007至2011年,全市累计支出低保资金5.42亿元,其中城镇1.77亿元,农村3.65亿元。2011年底,全市低保人均月补差为城镇158元、农村96元,分别比2006年底提高了78元和53元。全市已初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居民刘春明,因体弱多病没有固定收入,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去年,他被当地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在政府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于今年春节前搬入了9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刘春明告诉记者,现在每个月都能领到补助,十分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据介绍,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自2007年以来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截至2011年底,全市平均低保标准为城镇人月254元、农村人月227元,比2006年分别提高了68元和63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实施低保扩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6517户、111919人,比2006年底增加了17932户、41144人,增长了58%。其中城镇有11552户、25453人,农村有34965户、86466人。低保人数占全市总人口比例从2006年的1.4%提高到现在的2.1%。我市还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5年来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5353万元。此外,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自付住院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为缓解低收入群体就医难题,我市积极构建以资助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重大疾病救助为重点,以门诊救助和定点医院减免门诊医疗费用为辅助,以慈善捐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框架。据统计,2007至2011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4836.9万元。
在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中,我市与省慈善总会、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联合开展的“爱心助困——救助贫困家庭心脏病儿童”活动已成为一项品牌工作。从2009年开始,我市资助符合手术条件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接受手术治疗。对患者手术治疗的费用,除定点医院减免、省慈善总会资助、居民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外,市、区(县)民政部门再给予大部分资助。3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支出救助资金约800万元,资助先心病患者手术治疗540多人次,手术成功率达到98%以上。经各级减免、报销和资助后,平均每名患者医疗费用支出不到2000元,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