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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洪镔)我市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将公益、慈善、服务等社会事务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依法转移给社会组织。这一规定在我市各有关社会组织中引起了高度关注。
记者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在对全市67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对市进出口商会等18家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等级评估,在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和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建设,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打牢资质、能力基础。通过不断努力,截止目前,全市已有市交通运输协会、水产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建筑业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职能部门的技术培训、资格审查等职能转移或委托的约29项职能,为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公共服务购买运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市交通运输协会是我市最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行业协会之一。成立于2002年的市交通运输协会经过十年的培育和发展,各项工作运行已规范化。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通过协会运作,一方面方便了企业和会员申报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会自身也得到有效发展,实现了多方共赢。
汕头市水产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已经成为水产企业与政府沟通的一个较为成熟的平台。该协会负责人对《办法》鼓励转移政府职能的规定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继续推进这一举措,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促进行业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