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铭泽4月11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浦东机场有20名左右旅客因赔偿问题情绪激动不肯上机,冲至邻近滑行道口附近,导致一家进港航班原地等待。对此,律师和社会学家都指出,该批旅客已危害公共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最轻应当接受行政处罚。
旅客不满延误赔偿冲上跑道
据了解,4月10日晚从深圳飞往南京的深圳航空ZH9817航班,因南京天气原因于当晚20点备降浦东机场,航班上共有161名旅客,后因浦东机场遭遇雷雨导致该航班无法于当天出港。航空公司随后安排旅客至宾馆休息。
今日,航空公司计划于11点补班前往南京,补班旅客约40名。其中,20名左右旅客因在赔偿问题方面与航空公司存在分歧,情绪激动不肯上机,冲至临近的E滑行道F8道口附近。当时,一架进港的艾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正沿E滑行道滑行至道口约200米左右,机组人员观察到前方异常情况后主动停止滑行,并与塔台联系,塔台指示其原地等待。
律师:最重或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这些旅客的行为,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原本航班延误,旅客是受害者,但采取过激行为进行维权,却又成为了违法者。他认为,这批旅客擅闯机场跑道,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如果情节轻微,可能被罚200元以下;较重的罚款500元,拘留5-10天;如果情节比较恶劣,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吴冬根据自己过往受理的多起航班延误纠纷指出,作为航空公司,特别是需要讲求诚信。不少案例中出现航空公司因本身行为造成延误,比如:机械故障、运力调整、内部管理等,却藉口空中管制、天气原因等,真遇到天气等不可抗要素导致延误时,却变成“狼来了”,旅客对于航空公司的解释不予信任。
社会学家:机场应当有预案
对于旅客“冲上跑道”的行为,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旅客、航空公司、机场三方都有一定的问题。他说,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原本是民事关系,结果冲上跑道,影响了机场正常秩序,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时,需要第一时间与旅客进行协调,但今天的事发时仍有旅客不满意赔偿方案。机场方面,虽然对旅客进行了劝阻,但仍未能阻止其冲上跑道,应当事先针对情绪激动旅客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