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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自3月初启动以来,已在该市企业中全面开展。按照计划,今年,威海市将有4000多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为保障职工权益,为企业留住人才,自2010年开始,威海市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所谓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指企业老板和企业职工任何一方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等事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要求的行为。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可以再进行协商。各企业工会提出要约后,企业行政方应于20日内予以回应。如企业行政方在20日内不予书面回应,企业工会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市人社局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据统计,2011年威海市共签订2900份工资协议,覆盖职工52万人。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按照计划,今年我市4000多家企业将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郑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