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3月1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暂行规定》,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保证医疗广告的真实可靠,正确引导群众就医。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渠道,受理投诉。甘肃省卫生厅举报电话:0931--12320
省卫生厅指出,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向社会公布其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罚: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载体与甘肃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一致的;拒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抗拒执法、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