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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月2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保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转,及时准确地发布自动监测数据,发挥自动站的实时监控和预警作用,近日,甘肃省环保厅出台了《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在“环境空气质量城市自动监测站、温室气体站及国家农村站等监管实施细则”中加入了“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在“环境空气质量城市自动监测站、温室气体站及国家农村站等监管实施细则”中加入了“数据管理制度”。同时,《办法》还进一步规范了即将开展的PM2.5自动监测工作,为我省顺利推进PM2.5自动监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