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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绥化1月16日讯 打工仔高某见老板给工人发工资便眼红,将工友王某裤兜内装的钱盗走3100元后因害怕而逃离现场。日前,海伦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定被告人高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24日,高某进入包工头李某位于市东风镇北苑小区建筑工地工作。刚好在见到李某给工人发工资的情形后,高某便萌生偷工友钱的念头。21时许,高某窜至东风镇北苑小区建筑工地宿舍内,趁工友王某熟睡之机,将工友王某裤兜内装8000余元的钱包取出,盗走钱包内百元票面现金31张,总计3100元,并将余款装入钱包内放回原处,高某偷完钱后,假装看一会儿麻将,并以自家的孩子高烧在医院住院为由,也因害怕而骑摩托车逃离现场。第二天早上,王某发现自己的钱丢了一些,便询问同住宿舍的工友,才知道高某半夜回家了。王某便给高某打电话问其事实,高某不承认,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高某于8月25日在家中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