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2012年09月12日 21:36 关键词: 琉球 历史 地位 国际法 变迁

琉球名称的演变与冲绳问题的产生

日本学刊 记者:王海滨

核心提示:自古以来,琉球就与中国存在着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以至于1945年4月美军登陆琉球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冲绳岛时,发现岛上“处处都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然而,近代中国的衰落致使琉球在1879年被日本吞并而成为冲绳县,并在1951年旧金山和会上得到大部分西方国家的“法理”承认。
已被0家媒体转载
查看
收藏
  • 开心网
  • 人人网
  • i贴吧
分享
分享
1 1 1
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房价普涨背后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国五条地方细则”实施以来,政府试图稳定楼市价格,但开发商应对招数频出,调控政策面临考验。央视网记者通过调查,隐约发现了楼市各方正进行着的激烈博弈。[详细]

手动刷新 更新时间:10:21:50

---------------------------------------------

---------------------------------------------

 1947年5月,凯南被任命为国务院“政策计划委员会”(PPS)主任,负责战后美国对日占领政策的研究。面对琉球问题上国务院与军方的严重分歧,凯南认为应该从苏联威胁及日本国内局势变化的角度出发,重新考虑对日政策及琉球问题。为此,1947年底,凯南赴日与驻日盟军司令麦克阿瑟磋商未来的对日政策。麦克阿瑟特别强调冲绳的战略重要性:“美国的战略防线已经不是加利福尼亚西海岸,而是马里亚纳群岛、琉球群岛、阿留申群岛,而冲绳则正位于关键防线的核心地位”,从而使凯南更加重视冷战对抗中冲绳的战略重要性。随后,凯南又到冲绳诸岛进行了考察,并于1948年3月25日向国务院提交了考察报告《PPS-28·关于美国对日政策的建议》,提出从东西方冷战对抗的角度来处理对日政策及琉球问题。美国国务院也因冷战对抗局势的加剧,最终同意了凯南的报告,并在10月9日形成了“国家安全委员会”(NSC)NSC13/2号文件:“美国应该长期保持在冲绳的各种设施以及在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南鸟岛(MarcusIsland)、孀妇岩以南的南方诸岛(NanpoShotosouthofSofuGan)上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必要的各种设施”,并要求在适当的时机使国际社会承认对这些地区的长期战略控制权。

NSC13/2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对日占领政策的转变,也使其对琉球的政策最终从属于遏制苏联的冷战战略目标。凯南提出在琉球群岛建设军事基地和经济复兴优先的政策,以及要求在“适当的时机”获得对琉球群岛的长期战略控制权的建议,暂时解决了美国国务院与军方在琉球问题上的长期分歧。但是,美国政府只是坚持对琉球的战略托管权,却始终没有提出要日本放弃琉球的主张,从而为日本最终争取琉球群岛的“法理权”留下了余地。

 三、琉球名称的改变与冲绳问题的产生

1948年底到1950年初,美苏冷战对抗加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又大大改变了远东政治格局。面对国际局势的剧变,美国日益将日本纳入其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轨道之中,这也就促使美国加快了对日媾和进程。1950年9月7日,美国军政双方达成联合备忘录草案,即NSC60-1号文件。NSC60-1号文件是美国对日媾和政策基本要点与实施步骤的纲领性文件,要求“美国必须立刻进行对日缔结和约的预备性谈判”,并“必须确保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琉球群岛、南鸟岛以及孀妇岩以南南方诸岛的唯一战略控制”。

由于该文件为最高机密文件,同时也为了与其他国家进行缔约谈判时有所依据,美国国务院又根据NSC60-1号文件精神而拟定了一份公开发表的“对日媾和七原则”:在领土问题上,“日本将承认朝鲜独立;同意由联合国托管琉球和小笠原群岛,以美国为托管当局”。可以看出,“对日媾和七原则”与NSC60-1号文件在内容上具有很大的差别:NSC60-1号文件公开提出了美国的战略利益与要求,而“七原则”则打着“联合国托管”名义,更具隐蔽性,有意淡化美国的战略意图。

1951年3月23日,杜勒斯根据NSC60-1号文件精神而制定的对日和约草案完成,标志着美国内部就战后琉球、小笠原群岛的最终安排达成共识。然而,日政府为确保对琉球的最终主权,利用美国急于对日媾和的心理,提出美国修改和约中托管岛屿名称及地域范围等要求。为获取日本的支持,使其成为美远东冷战的坚强壁垒,美国在不触动草案根本要点的情况下对日本做了让步。这样,日本与琉球的关系实现了“法理化”,琉球争议成为冲绳问题并最终使日本有了坚实的“法理”依据。

1951年4月4日,日本外务次官井口贞夫打电话给美国驻日代理政治顾问威廉·西伯德(WilliamSebald),建议将“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TheRyukyuIslands)”改成“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NanseiIslands)”。对此改动,井口贞夫解释道:“北纬29度以南的奄美群岛并不属于琉球群岛,而是属于萨南群岛,而南西诸岛包括萨南群岛及琉球群岛,也就是说所有在九州岛及福摩萨(注:指台湾岛)之间的岛屿”。西伯德当天中午立刻从东京给国务卿乔治·艾奇逊(GeorgeAtche2son)发电报,认为日本政府的建议“从历史上看来是正确的,因为日文‘RyukyuIslands’的历史用法与‘NanseiIslands’并不一致”,因此,他赞同日本方面“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NanseiIslands)”的修改建议。

4月5日,美国务院日本事务小组委员会的罗伯特·A1费瑞(RobertA1Fearey)在给国务院远东局东北亚事务处处长约翰·M1艾利逊(JohnM1Allion)的备忘录中表示,国务院情报研究局特别助理、地理特别顾问塞缪尔·S1博格斯(SamuelS1Boggs)认为,“‘南西’(Nansei)是一个更加确切的词汇,而且应该得到使用”。因此,费瑞认为,“‘琉球’(Ryukyu)是一个非常普遍(familiar)的名称,而且日本很可能建议使用‘南西’,因为这个日本名称(‘琉球’一词是中国‘Loochoo’的转译)与中文发音类似,而且将来可以作为日本所有权的象征”。但是,博格斯从没有表示“南西”一词在法律意义上是更加准确的。

1951年5月3日,美英两国商议的对日和约草案确定,进一步明确“日本同意美国向联合国提出有关托管制度的任何建议,而且美国作为行政当局托管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theBoninsIslands),其中包括西之岛(RosarioIsland)、硫磺岛(VolcanoIslands)、冲之鸟岛(PareceVela)和南鸟岛。美国将有权行使对该领土及其居民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对此,6月28日,国防部长乔治·C1马歇尔(GeorgeC1Marshall)表示,考虑到美国国家安全,南方诸岛应该包括在托管范围内。因此他建议:“在托管制度下,日本应该同意美国成为唯一(sole)之行政当局;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孀妇岩以南的南方诸岛和小笠原群岛中包括西之岛、硫磺岛、冲之鸟岛和南鸟岛;美国将有权对该领土的居民和水域行使一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虑到军方及其他各方的建议,1951年7月3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决定修改和约草案,派人发电报给驻澳、加、印等14个国家及地区的使馆,要求在和约草案第三条中加“sole”于“行政当局”之前,并强调对北纬29度以南地区的战略控制。可以看出,艾奇逊的建议是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13/2号文件内容的。

1951年7月12日,日本政府再次提出:感觉“theRyukyuIslands”一词并不明确,建议用日本政府4月就已经提出的“NanseiIslands”一词来代替。7月13日,费瑞接到东京的电报后立刻与博格斯再次协商。博格斯建议条款术语尊重日本的意愿:“采用‘NanseiShoto’的术语,不仅与条款中的‘NanpoShoto’用法类似,而且与当前日本的名称用法一致。我知道日本所用的‘NanseiShoto’一词包括大东群岛,但琉球群岛却不包括。我想,如果上述建议提交给参谋长联席会议,并表明该词的意思与当前用词之意完全一样,日本人及很多美国公众就都会理解该改动,而参谋长联席会议也会同意此项修改。”②7月15日,政治顾问西伯德在给国务卿艾奇逊的电报中,就日本的修改建议提出自己的看法:就美国制定的对日和约第三条而言,“‘NanseiIslands’包括所有北纬29度以南的岛屿,但琉球群岛不包括北纬29度以南的所有岛屿”。

基于以上要求,杜勒斯接受了日本政府的建议。1951年7月18日,艾奇逊再次要求发电报给驻澳等5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使馆,将和约草案第三条中的“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删除”,代以“北纬29度以南NanseiShoto(包括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经过美政府内部的协调以及美日政府间的讨价还价,对日和约中托管的岛屿地域及名称最终得以确定。可以看出,美国基于其远东战略及拉拢日本的需要,在有关琉球问题的条款上做了有利于日本的修改,从而实现了琉球名称日本“法理化”。

1951年9月4日,对日和约大会在美国西海岸的旧金山歌剧院召开,包括日本在内的52个国家及地区的代表出席会议。但是,新中国政府及台湾当局却因为美国、苏联等国就中国代表权的争执及阻挠而都未能出席。9月5日,杜勒斯公开使用“剩余主权”一词来解释条约中的琉球战后安排问题:“面对盟国中的分歧,美国感到最好的方法是允许日本保留剩余主权,这样可以使这些岛屿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美国作为行政当局。”这是美国首次就日本保留琉球群岛的“剩余主权”所做的公开声明,并操纵和会得到其他部分国家的认可。但是由于国际冷战局势所限,杜勒斯没有提出剩余主权以何种方式明确界定,以及日本政府何时能够行使该行政权力的方案。

9月8日,旧金山大会举行了《对日和约》的签字仪式,包括日本在内的49个国家在和约上签了字,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代表则拒绝签字。和约正式文本共七章27条,其中第二章“领土”中第三条规定了琉球群岛的地位:“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29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硫磺列岛)及冲之鸟岛与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在提出此种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

版权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央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央视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台)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视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