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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如何安享晚年?

    【家庭负担过于沉重、养老机构不愿接收】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有3300万,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将超过1200万人。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需要我们着手应对,而失能老人养老,将是更加复杂的形势。[详细]

众说纷纭

当事人

一般不愿接收失能老人

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养老院会“酌情选择”入住老人,对于那些“可留可不留”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一般不会接收。养老院本来护理人员就少,工作量大,照顾失能老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养老没指望

好几年没闻到肉香味了,全靠每月60元的低保金生活,穿的都是别人送的旧衣服,每月还需花30多元药费。农村人混一天是一天,将来的事情不敢想了。

当事人
专家

失能老人养护收费相对要高,这原本是不错的商机,然而养老机构普遍不愿接手这“烫手的山芋”,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危险性太大。失能老人一旦发生意外,赔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对民办养老机构来说,也许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养老机构得不偿失。

失能老人养老问题,必须摆上台面

民办养老机构在经办过程当中,要享受到国家的土地划拨、减免税或者基本建设配套费等优惠政策其实并不容易,甚至即使想获得水电费、水电气民用价格的优待,政策落实起来也非常难,一些政策几乎是形同虚设。

官员
网民

办法要看可行性

可以由四、五个志趣相投的老人自愿结成互助养老小组,集中住在其中面积较大的成员家并交其与市场价格同步的房租,平时轮流做家务,费用均摊,平时自己灵活组织各项活动,这样若出现意外情况容易第一时间被发现。当然,这还要看可行性。

制度保障最重要

政府应当修改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养老所需的基础设施、人员、经费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使与养老问题相关的诸多事项作出制度性的安排。

评论员

热点回应

要弄清失能老人的需求

一些国家失能老人的养老护理制度已较为完善。如日本是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不能站立、不能步行等多个级别,并按照不同级别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而美国则对失能老年人政策倾斜: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政府补贴,由其自主向社会购买日常护理服务。建议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查失能老年人的现状和需求,积极探寻解决之道。

——曾春光

只有政府介入才能保证老有所依

只有借助政府的这种强制力,才能确保政府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老年人的养老风险。因为政府有权征税以实现对农村养老风险的保险,并将其用于收入再分配;政府能够通过代际转移,使几代人共担农村养老风险;同时,政府可以使养老资金支出指数化,减轻通货膨胀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威胁;而且,政府介入可以减少养老基金筹集和支付的成本费用,并具有市场效率以外的调控作用。

——苏振芳

只有市场化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问题

为了满足这1.5亿老年人的需求,用任何行政的、非经济的、公益性的、道义性的方法解决,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是非常有限,必须把它完全市场化。也就是说老龄人的需求将产生强大的购买力,把它做成一种产业,按照市场经济的准则去运作,它才能够发展壮大,才能够持久,才能有效地组合社会各种资源,才能够真正做到供需两方各得所需。

——杨凤斌

观点PK

支持 45963 当然要靠市场,政府介入养老,低效率问题不可避免

只有将养老体系进行市场化运作,在市场关系中形成人与人的互助,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养老问题。 [详细]

支持 45963 市场不会让养老院自觉接收失能老人,必须有公权力保障

政府有责保证全民老有所依,低效由全民承担,也是在使全民受益,必须做出这种牺牲。 [详细]

政府介入养老,低效率问题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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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不会让养老院自觉接收失能老人,必须有公权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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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话题:如何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 调查人数: 24536

您认为失能老人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是?

  • 考虑到成本问题,养老院不愿接收此类老人
  • 未富先老现象普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
  • 一胎化政策下,子女无力承担,家庭养老困难
  • 其他

您认为如何才能让养老院愿意接收此类老人?

  • 政府加大政策倾斜,给养老院更多扶助
  • 提高收费额度,费用由政府补贴给失能老人
  • 促进养老院市场化,由专业机构建立高效率的养老院
  • 其他

您更倾向于用哪种方式养老?

  • 家庭养老,和子女待在一起度过晚年
  • 去养老院等公共机构,这样更便捷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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