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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业事故人祸论

紫金矿业铜酸水泄露、大连输油管爆炸、南京“7·28”爆炸、数千化工桶冲入松花江……近期各地密集发生工业灾害事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析显示,我国工业灾害主要集中在石化、化工、冶金、煤矿和有色等几个行业。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的工业危险源不断增多,一旦形成城市工业灾害,损失巨大。[>>详细]


近在咫尺的化工单位如同一颗颗定时炸弹埋在城市之中,导火索一旦出现,就会造成致命的危害,在一次次的旧城改造,城市扩容之后,这些问题从地下被翻到了地上,从郊区带到城市,用惨痛的代价换来人们的警醒,这些事故不仅暴露出事发单位的失察与懈怠、也暴露出政府的失控与无能。

这些事故中的人祸

紫金矿业水污染:曾被多次整改

早在08年,在被环保总局要求整改的企业中,紫金矿业就榜上有名,紫金矿业紧急采取措施,并补办了环保手续。但两年后2010年5月,当环保部核查时发现,紫金矿业并未完成所有整改。在这期间,紫金矿业还曾发成过两次泄漏事故,但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据当地村民介绍,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泄露事故就时有发生,每到发大水的时候,就会有死鱼事件。这些年,当地人已经不敢饮用自来水了。[>>详细]


大连输油管爆炸:曾被点名警告

根据安监总局的通报,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初步原因是,在油轮暂停卸油后,中方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注入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事故暴露出原油接卸过程中管理混乱,信息不畅。根据媒体的调查,其实早在2006年,爆炸事发地在当年环境风险核查中也被点名警告。但这些警示都未能阻止这次爆炸、火灾和泄油事故的发生。[>>详细]


南京“7.28”爆炸:曾多次出现险情

早在7·28爆炸之前,就有当地网友发帖称,这块地方早晚会出事。民众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就在爆炸发生地附近曾经出现过类似的安全事故:2009年10月,在爆炸地附近,明显违规的加气站在当地开建,遭到民众强烈反对。今年5月,此次爆炸发生地附近,一根化工管道破裂大量易燃气体泄漏,数千人被疏散,但当地只是堵漏而已。 就在事故发生之前没几天,还是爆炸地附近,一化工厂仓库发生火灾,同样仅仅以转移居民、紧急灭火而告终。[>>详细]


吉林化工桶入江:曾被通报批评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近日发生的“松花江化工桶”事故中。根据媒体报道,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之后,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说法,屡屡被当地政府提及,国家环保部在此次事故通报中指出,永吉经济开发区地处吉林市饮用水源江段上游,“选址不合理”。但近四年来,永吉县反而派出更多的招商队伍,为永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提速。[>>详细]


人祸频发给我们的警示

GDP崇拜让政府偏爱“炸弹”

有些地方政府明知道没有合适的土地去建设重化工业,但仍不顾对当地环境、居民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执意上马项目。


这种行为源于政府的唯GDP主义,有的时候,一两个企业和项目就能决定一个地方的命运,地方政府出于财政收入考虑、政绩考核“引导”,都愿意发展产值大、税收高的重化工业。“千军万马争上重化工”的景象比比皆是。[>>详细]


城市规划混杂,没有长远眼光

当前,不少化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在一起,被称为“放置在居民区的定时炸弹”。尽管工业企业为城市包围的状况有历史成因,但这不能成为政府免责的理由。以南京“7.28”爆炸事故为例,这家正在拆迁的化工企业恰好位于三块比较集中的居民区中间,装化工原料乙炔的储罐,跟周边居民区不足100米。这种建造格局的产生,当地城市规划部门难逃其责。“化工炸弹”围城之困,凸显城市规划与城镇化进程严重脱节。[>>详细]


政府监管缺位,事后补救为时已晚

工业事故频频发生,也与政府监管和高危行业防控管理息息相关。这些城市工业事故大部分是“人祸”,其中,有关部门并没有发挥应有的的监管作用,为了顾及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往往在环境政策调控和监管上容易出现失灵或部分失灵的状况,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详细]


人祸完全可以避免

环保部门要委以处罚实权

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背景下,环保部门对这些高危行业往往无力回天。实际上环保部门可行使的手段并不多,只能选择罚款或要求停止生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和关闭的权力。地方政府的阻挠和不配合,使得环保部门就是法律所赋予的手段也无法行使。[>>详细]


不合理的布局应逐步调整,公众要参与决策

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手,对旧有的不妨搬迁,对新建的一定要建在偏远的地区最好是山沟里面。在高污染和高危行业的企业布局中,也要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要把企业的布局与城市未来的空间发展结合起来,避免出现本来建在偏远地段的企业,在未来几年后又面临着与城区相融的尴尬。[>>详细]


规划管理是公共政策,事关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不能没有公众参与。这是公众履行民主权利的行为,也是政府尊重公众的表现。在城市规划中,多听听公众的意见,或许可以弥补某些不足,让公众广泛参与,可以避免一些华而不实、费力不讨好、劳民伤财的事情发生,使城市规划不留或少留败笔。[>>详细]


高危行业要实行“过度防控”

“过度防控”的原则就是宁“过”勿“缺”:宁可防控过度、过头,宁可投入巨额资本,宁可防控装置建完后几十年也得不到利用机会,也要完善环保设施,根除事故隐患,以求从装置防控的源头上解决高危事故的发生。[>>详细]


从事故发生时的处理状况来看,安全预案的不足,是导致事态扩大的主要原因。目前,各地制定的应急预案中多数只是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情况和组织形式加以预计,却很少有翔实的关于每个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厂矿企业、电站等设施的调查,逐个对企业开展的可能污染调查更是缺乏。因此,一旦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往往措手不及。


网友表态

城市工业灾害事故频发是否是人祸?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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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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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

天灾或许无可避免,但人祸却是一种罪行!通过近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事故中,人员的伤亡、环境的污染、财产的损失其实本可以避免,在环保部门一次次的整改警告被置若罔闻,群众的呼声建议又被忽视,政府的决策被GDP主义捆绑,这些事故也就只能变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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