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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据经济之声报道,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微博)(5.28,-0.02,-0.38%)两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调查后,中国电信今天下午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相关声明,表示将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查工作,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有关价格行为进行了视频:电信联通向发改委申请中止反垄断调查
媒体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全面自查。
中国电信表示,通过自查,发现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电信目前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
整改方案具体内容共有四方面:
一,中国电信将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
二,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三,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并梳理现有协议,适当降低资费标准。
四,将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今天下午向记者证实,收到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中止调查的申请,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所谓“中止调查”,是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文字来源:中广网)
【事件进展】
11月9日:发改委正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垄断
11月10日:电信联通回应反垄断调查 称将全力配合
11月22日:发改委否认宽带垄断案和解 称已获得核心证据
12月2日:发改委证实收到电信联通整改方案与中止调查申请
12月2日:中国电信承认宽带接入存在互联互通等诸多问题
12月2日:联通声明将整改与其它运营商宽带接入价格管理
【新闻背景】
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各省公司对高带宽和专线接入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清理所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这一规定迅速引发行业内的震荡。按工信部规定,为补偿中国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网间流量,其他运营商都要向它们进行单向结算。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国电信却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其他宽带接入商进行网间接送,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于是一些运营商通过“穿透流量”的办法,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入电信骨干网。但是,此次中国电信 “斩断流量”之举,令这些运营商遭受重创。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用户投诉达37477件,拒绝缴费用户38443户,面临退网用户28210 户。
【发改委定义价格垄断】
从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来看,目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和查处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有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二是有的行业内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三是个别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价格歧视或拒绝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各行业垄断】
【发改委近期工作重点】
【其他观点】
(文字:孙洁 视频:张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