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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6年来首调售后公房物业费 收费项目不变三年调整到位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0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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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8月1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物业费标准16年未涨,物业服务企业入不敷出,物业抛盘情况频发……本市近日公布的《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有效扭转售后房管理的现实尴尬。自9月1日起,本市将执行新的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收费项目将保持不变。市房管局昨天介绍,本市现行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标准制订于1996年。16年来本市劳动力成本在不断上升,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经营。为此,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形成了现行的调整方案。

  以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中的多层住宅管理费为例,以往每户每月为4.5-7.5元,现在调整为5-9元。为了尽量减少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给业主日常生活开支带来的影响,此次调整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收费项目不变”是指保持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不变,即业主每月直接支付的费用仍为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和电梯水泵运行费(配备电梯的住宅)等四项。“标准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时间,每年由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公布最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今年仅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的收费标准。

  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同一小区、不同收费”的不合理现象,也将因新政的施行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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