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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新规 自撤现场怎样留证据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12: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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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网讯(今晚报记者郑妍)昨天(8月8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轻微交通事故车主可自行处理并撤离。市公安交管局和天津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现场接受采访时提示广大车主,发生事故后现场证据也要自己留好,这样才能维护自身权益,方便得到车损赔偿。

  据介绍,发生事故后,车主要留好相关证据,对现场进行拍照和摄像是最方便的做法。拍照一般要对车辆拍摄正反现场照,也就是顺着路的方向,对车辆正面和背面都要留照片。但是不要只拍摄车辆,而忘记车辆的地面位置,因为一些车损事故是由于车辆变道造成,这时要把车辆接触地面的画面以及周边线路、参照物等尽量全面地表现出来,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无法确定行车位置,将对车辆事故责任和车损赔偿带来一定麻烦。另外,车主自行撤离现场前,也可以采用画标的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画标车辆位置时,当事人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的轴头中心垂直于地面上画标“T”型标记。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画标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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