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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力促就业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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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7月31日电【解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日发布了《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和《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程序》两项通知,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补贴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鼓励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帮扶贯穿高校毕业生求职未就业乃至实现就业创业的全过程。其中规定,毕业生在未就业阶段给予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在就业阶段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等。在创业并开始经营后的2年内根据实际情况也给予相应的扶持补贴。

  另外,对于毕业2年内从事公益性岗位和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度参加就业见习的,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5:5的比例提供最长6个月的见习补贴。

  《通知》自2012年7月16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新华社记者李思佳、黄浩苑广州报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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