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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省防总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防指和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汛期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内涝防御应急体系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急通知》强调七项具体要求,一是各级防指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根据城市防洪排涝的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
二是各级城市排涝承担单位要做好城市排水系统的检查、疏浚工作,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维护、疏浚,确保雨水井箅正常收水、管道畅通无阻;对现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养护,做好排涝机泵检修、前池清淤、变压器校验和供电线路检查等工作,及时更新配置水泵、电机等设备,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汛期城市排水系统畅通运行。
三是各级防指要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棚户区等落实防汛措施,制定和落实紧急疏散预案。
四是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大力提高城市暴雨、洪水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是各级城建部门要严密排查、消除各类城市排涝隐患,逐一复核重要城市管网的防洪能力,做好应急排涝处置。
六是各级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对城市的影响,加强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隐患的排查,预防滑坡(塌)造成河道堵塞形成堰塞湖,落实转移安置措施,划定警戒范围,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
七是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应急防守,全面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工情等信息,及时会商研判,科学调度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及时发布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防范能力。(记者 苏同敏 通讯员 王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