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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发出首张“零首期”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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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 通讯员/王国荣)10日,“80后”创业者王朔从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注册登记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首张“零首期”、“两分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惠州市首份具备“零首期”和“两分离”条件的营业执照。

  作为全省开展公司注册资本改革的试点城市,惠州已经正式施行《关于惠州市开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惠州市试行企业登记注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实施意见》,意味着今后惠州市新办企业的登记门槛将大幅降低。

  据悉,改革前实行的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公司设立登记时必须缴付20%的注册资本,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王朔与亲戚合作注册惠州市中穗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如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缴付20%的注册资本(即12万元)。如今刚毕业的王朔暂时不用缴纳这12万元了,这让他轻松不少。

  据悉,注册资本“零首期”即新设立公司,申请人提出申请,可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除一人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时首期实际出资为零。

  改革后工商部门受理企业登记注册申请时,不再把经营项目许可作为企业主体资格登记的前置条件,企业只要提交相关材料,1个工作日内就能办到“零首期”、“两分离”工商营业执照。

  据介绍,实行将注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两分离”制度改革的最大区别在于,实行公司注册资本改革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在公司登记前就要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才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改革后申请人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许可,而暂未取得批准的,也可以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先给予企业主体资格,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获得经营资格。

  作者:罗锐 王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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