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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廉租房租赁补贴 统一为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6: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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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新村廉租房 本报资料图 郑志波 摄

  昨日,市物价局、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我市廉租住房有关租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起,我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仍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执行。与此同时,为统一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城镇与农村租金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执行。

  廉租房租金从未涨过

  据记者了解,作为我市的民心工程,廉租房的租金标准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而早前我市就已经确定,租金由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租金市场情况每年拟定一次,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自从实施以来,我市的廉租住房租金一直维持在1元/平方米,从未涨过。

  据悉,我市的廉租住房相关管理办法还规定,廉租房的租金计收比例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整。而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要求,在参考周边地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基础上,我市廉租住房租金仍按原办法规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执行。

  农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涨3元/㎡

  另外,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分为两个标准:城镇为每月10元/㎡,农村为每月7元/㎡。由于我市城镇和农村的差异不断缩小,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结合当前市场租赁价格,统一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城镇和农村租赁补贴统一按每月10元/㎡标准执行。

  瞒报、欺骗获取廉租房将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廉租住房申请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局等部门将对廉租房申请对象进行严格审核,除履行必需的公示程序外,公示期间还将对有关对象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复检,确保申请对象符合有关标准,并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采取瞒报、欺骗手段获取廉租房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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