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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报道)7月4日,乌鲁木齐一名导游因私自带团被扣了8分,如要再次带团,她需要重新到旅游部门培训。7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兵团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自治区运管局和乌鲁木齐市运管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多个旅游散客发车点进行检查。
当日8时30分左右,在红山体育馆门前停靠着四五辆旅游大巴车。在一辆白色旅游大巴前,检查人员要求车上的导游出示导游证、派团单等证件和相关手续时,导游苏女士无法提供委派手续。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阿里木·艾买提介绍,该旅游大巴是大西部旅行社的车辆,而苏女士却不是这个旅行社的导游。如果她带团,需要所属旅行社出具书面委派文书,这样才能证明导游不属于私自带团,执法人员对苏女士作出扣8分的处理,并责令其当日禁止带团。
“导游如果一次性被扣10分,就永远当不了导游了。”阿里木·艾买提说,该导游被扣分后需重新到旅游部门培训。
检查组还来到了人民公园正门、友好百盛商场门前等散客发车点。工作人员发现有的旅游车存在缺失安全锤、未装备胎、司机未携带营运证等问题,并对未携带营运证的车辆进行暂扣处理。